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廖敬生) 近日,万秀、龙圩两城区分别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件,两城区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个人作出相应处罚。
据了解,1月9日22时许,有群众举报,在万秀区高旺村一工地附近有人燃放爆竹,塘源派出所民警马上出警调查,发现是附近工地承建方——中建八局为庆祝大楼封顶,在禁燃区内燃放爆竹。10日上午,民警依法传唤该单位负责人到塘源派出所调查,该单位负责人对违规燃放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遂对中建八局依法处予500元罚款。这也是梧州市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爆竹单位的首例处罚。
10日中午,龙圩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在龙圩镇坡尾组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嫌疑人罗某华,罗某华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除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作出处罚外,三个城区的公安机关还联合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采取路面宣传、入户讲解、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大力宣传、讲解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也利用主题板报、知识问卷、LED屏幕滚动宣传的方式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
春节临近,梧州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呼吁市民群众破除旧习,转变观念,主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梧州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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