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蒙敏莹通讯员马放中)2月28日,记者从梧州市林业局获悉,自今年1月底开始,市林业局以及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已对各地饲养繁殖野生动物场所实施封控隔离,并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据市林业局统计,截至1月30日,梧州市共有经许可的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企业(单位)场所58家,涵盖了竹鼠、果子狸、蛇类、蛙类、野猪、鹦鹉、猴子、梅花鹿、蓝孔雀等陆生野生动物。
据了解,尽管至今有关部门尚未公布详细的“全面禁食名录”,但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自今年1月下旬开始,梧州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森林公安、林政稽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执法支队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野生动物繁殖经营利用,以及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执法行动,并加强督促检查,做好野生动物养殖场所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各地饲养繁殖野生动物场所已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是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摒弃不文明饮食习惯。同时,有关部门也将协助受影响的驯养繁殖企业(单位)转型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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