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3月10日,市民陈女士向本报报料称,去年10月,她向万秀区某健身房预付了10个月共3000元的训练费用。但之后只上了两个月课,陈女士觉得健身房提供的服务不合适自己,就向健身房提出返还剩下8个月的训练费用。然而令陈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健身房不仅迟迟未退费,竟然还告知她要扣除50%的预付训练费用。
据陈女士称,她所在的健身房原本是按月收取健身费用的,每月300元。去年10月份,健身房的一位教练向陈女士提出,他要到外地上培训课,急需用钱,询问陈女士能否一次性预付10个月的训练费,等他培训回来后,会送陈女士10节“一对一”的训练课程。陈女士当时认为,教练通过培训提升技术水平,作为学员的她也能从中学到新知识,于是就同意了,随后将3000元转账给了该教练。
但该教练上完培训课回来后,陈女士经过两个月的上课学习后,发现他提供的服务不适合自己,于是向该教练提出返还剩下8个月的预付款。当时,该教练表示,会在2020年春节后退费,但陈女士在春节后多次询问,该教练都没有返还费用。经过多次联系后,该教练最终表示可以退费,但同时称由于陈女士单方面毁约,健身房要扣除50%的预付款作为手续费。
“在付款前,健身房教练并未说明如果我要求返还预付款会被扣除手续费,而且后面8个月的课程我一天没上,不应扣除这么多的手续费。”陈女士认为,她原本是在该教练的建议下,因信任健身房能够提供合适的服务,才预付了训练费用。但如今健身房未能提供合适她的服务,应该全额返还预付费用。
对于陈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上陈女士的健身教练。该教练表示,健身房一直为陈女士提供训练课程与场地,陈女士预付的训练费用系用于她在健身房购买的10个月的训练课程。而陈女士因“个人原因”要求退款,并非健身房的问题,属陈女士“单方面毁约”,因此要在退款中扣除部分手续费。该教练还透露,健身房曾与陈女士进行协调沟通,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
多次沟通无果后,陈女士表示,她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希望提醒其他消费者,在面对健身房预付消费时要多加留心,最好提前签好相关合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而围绕陈女士的问题,记者也采访了市内健身行业的一些人士。据了解,目前梧州市的健身房基本上都存在预付消费模式,当顾客需要退回预付款时,正规的健身房一般都会根据与顾客签订的合同,与顾客协商解决。
新闻推荐
3月11日,在梧州高中,老师正在多媒体室为学生开展网络授课。为了让广大学生、尤其是高中生在疫情期间做好复习功课和开学准...
梧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梧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