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9日,天气突然转冷,藤县法院副院长潘家绪与执行局长高云一起驱车深入岭景镇岭鼎茶厂,现场调研藤县某金融机构申请执行该茶厂一案的资产处置问题。
据介绍,该案被执行人岭鼎茶厂拖欠某金融机构300多万元贷款无法偿还,被起诉到法院。案件生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了该厂成品和半成品的茶叶一批。但一方面因茶叶市场价格变化波动大,评估机构无法做出准确的评估意见,拍卖或变卖的参考价格无法确定;另一方面因为茶厂的法定代表人已出国,联系不上,不能协商和解,导致查封的财产无法处置,案件拖了较长时间不能结案。针对这样的情况,潘副院长决定亲自到茶厂调查了解情况,并通知申请执行人一起到茶厂,三方共同商量查封财产的处置方案。
经过近2个小时的颠簸,下午四点多,潘副院长一行赶到了茶厂。在茶厂管理人的带领下,法院的法官和银行的代表一起到茶叶仓库对照封存货单逐一检查茶叶的分类情况。潘副院长还向茶厂管理人何文胜详细了解茶厂的经营运转情况,以及茶山的管理状况。经调研,潘副院长他们了解到,藤县岭鼎茶场、茶厂生产的绿茶质量与口味都非常好,供不应求。但是因为资金投入不足,茶叶产量跟不上,无法形成规模经营,加上资金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拖欠银行贷款无法偿还,也没有新的资金投入经营发展。另外了解到,茶厂是管理人何文胜与其大哥何文伟一起投资经营,大哥何文伟占90%的股份,为法定代表人;何文胜占10%的股份。但是,大哥何文伟为躲避债务出国谋生,已经将茶厂全部委托何文胜管理。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潘副院长当即提出了案件的执行方案:一是在茶叶的价格无法评估的情况下,可由拥有企业完全管理权的何文胜代表厂方与申请人协商变卖价格处置封存的茶叶,及早变现部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二是处置茶厂的生产经营权,对外承包转让,盘活资产,让茶山和茶厂继续生存,促进当地农村发展。这个方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表示积极配合法院做好相关财产的处置工作,让案件尽快执结。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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