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 长安新闻 高陵新闻 蓝田新闻 周至新闻 户县新闻
地方网 > 陕西 > 西安市 > 长安新闻 > 正文

劳务公司欠薪21万 法定代表人“失联” 长安人社部门:限3日内解决

来源:华商报 2018-01-12 05:46   https://www.yybnet.net/

华商报讯(记者 马虎振)在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城安置社区四标段工地打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多月,昨日数十人到项目部讨薪。

长安区劳动监察部门、检察院、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和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协商解决问题,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露面。长安区人社局签发了责令改正决定书,限其三日内解决欠薪问题,否则将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责。

“2017年春节以后的工资一直没给”

昨日中午,在工地项目部,来自安康的李师傅说,他2016年5月来到该工地做木工,截至目前仅清了2016年的工资,2017年春节后的工资一直没给,每个月只发1000元~1500元的生活费。“吃住将就点,这些钱就够了,但如果有孩子,这点钱根本不够用。”据他自己计算,被拖欠的工资有4.3万元。李师傅的母亲也在这个工地打工,负责塔吊信号指挥,也被拖欠了工资。

来自斗门的张师傅说,他也是做木工的,被拖欠的工资有6万多元。

根据工地各个班组负责人的统计,砌墙的瓦工、外架工、混凝土作业、钢筋绑扎和制作等工种,都存在被拖欠工资的情况。

李师傅和张师傅说,他们都是跟着包工头到工地打工的,由包工头和劳务公司对接后,给他们安排工作。他们去向劳务公司要拖欠的工资,找不见人,能找见的只有施工方的项目部。而项目部的人说,他们已按合同把工人工资给了劳务公司。他们找过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表示已经把款项拨给了施工方。一圈下来,还是要不到钱。

多部门现场协调欠薪问题

施工方四标段项目生产经理康先生说,长安区有关部门正在开会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华商报记者在距项目部不远的常宁新城拆迁安置指挥部会议现场,看到长安区劳动监察部门、长安区检察院、公安长安分局常宁路派出所工作人员,和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公司正在沟通协商。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二科科长时睿随后也赶到现场进行协调。

该劳务公司名为“陕西城光实业有限公司”,有3名工作人员出席会议,其中一人是副总。但他们均表示,无法联系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三个号码都打过了,一直联系不上。”

劳务公司方面表示,因工程造价过低,实际人力成本比预算高,他们赔了钱,希望各方能帮助解决问题。

施工方表示,按照合同他们已经把工人工资足额支付给劳务公司了,但劳务公司未及时给工人发放。“2017年8月以后,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一直联系不上。我们在8月以后直接给工人发放生活费。我们现在成了实际上的受害者,工人围堵公司已经两天了。”

会上,劳务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一直在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始终未能联系上。

3日内不解决将依规处罚

劳动监察等部门工作人员与这数十名农民工进行了沟通,随后对3名劳务公司工作人员做了询问笔录。昨日下午2时30分,长安区人社局对陕西城光实业有限公司签发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工作人员已现场签收。

根据这份决定书的表述,该劳务公司拖欠11名劳动者工资213486.7元,违反了《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将所欠劳动者工资付清,逾期不履行将依规处罚,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来现场的工人比较多,而决定书上只有11人?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尽管来现场的工人比较多,但目前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的并不多。

下午5时许,李师傅告诉华商报记者,相关部门正在核对被拖欠工资的人数和钱数,给每个人都拍了照片,并让每个人都按了指纹。

为4万元跑断腿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欠薪单位西安百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表示:1月20日前后解决

58岁的老程是四川泸县人,干建筑三十多年了,来西安也已十多年,如今已扎根在这里。为了4万多元工钱他跑断腿,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这就是我们打工的高楼,从来都没遇到这种赖账的,就4万多元钱,官司都打赢了,就是拿不到钱。”昨日上午,老程拿着厚厚的一沓结算单据和法院判决书,站在西安市未央区梨园公馆3号楼前,2013年,他就是在这栋楼做工被欠下4万多元工钱。老程说,2013年10月,他带着七八个农民工,给西安百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梨园公馆项目3号楼主体建筑提供劳务,但对方一直没按合同执行,只给了部分工钱,老程知道活儿不好干,就想着先把工程扛完再说。可干了大半年后,工人们意见很大,老程也实在支撑不住不干了,自此开始了讨薪。2014年11月3日,百圣公司项目经理徐某出具了已完工程结算书,劳务费总共为102810元,之后分两次陆续付了6万元后,剩余的42810元却再也没要到。

老程向未央区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百圣公司在法庭辩称,原告在公司干活属实,但结算单上只有当时的项目经理徐某的签字,没有项目的章子;结算单上无项目经理杨某的签字;欠原告劳务费42810元属实,主张债务应由公司另一位经理杨某承担,理由是原告是在其手里包的活,杨是负责该项目的经理,认为原告工程存在问题,公司为此花费已超出所欠费用,不应当承担责任。法院审理认为,两名杨经理均系百圣公司副总经理,与出具结算单的徐某均为公司职员,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欠劳务费42810元未付属实。42810元劳务费应由百圣公司承担给付责任,如未按照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信息。该判决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此后老程去了不知多少次法院,找了几百次百圣公司负责人,也申请了强制执行,可至今一毛钱都没拿到。“1月10日,还有工人到我家去要钱,我还欠人家1万多元。”老程说,每到年关,自己向百圣公司讨,可公司不知搬哪儿去了,只有老总的电话,电话也接,就是不给钱。老程说,一审判决后,百圣公司还提出上诉,但西安中院维持原判。

工商登记显示,西安百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建筑机械租赁。

昨日上午近12时,老程拨打百圣公司饶总的手机,见接通了,原本一脸忧愁的老程挤出了些笑容:”饶总,我是老程啊!”记者在电话中与饶总沟通,他表示,根本不知道老程给公司干活,老程的工程是在杨经理手上承包的,而杨经理是挂靠公司的,现在人跑了,自己也是受害方。最后饶总表示将在1月20日前后给解决。华商报记者 李琳

>>律师说法

恶意欠薪 最高判7年

恶意欠薪触犯了哪些法律?将受到怎样的惩罚?华商报记者采访了有关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说,我国法律对恶意欠薪的行为有明确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欠薪,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立案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钟兰安称,《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陕西仁达律师事务所梁广玄律师补充道,如果薪酬拖欠案件经过仲裁、审判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欠薪者除面临被判处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和罚金处罚外,还可能被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购买机票、高铁票和出国等处罚,商业信誉也会严重受损。

我国在整治恶意欠薪方面的法律越来越完善,处罚力度也越来越大,欠薪者“诚信”经营才能赢得市场地位。梁广玄说,尤其现在网络非常发达,企业的任何一个小的失信行为、一个小的诉讼都可能被网络大数据记录下来而被公众知晓,因为薪酬问题损害商业信誉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他山之石

看看这些恶意欠薪案咋判的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部分人不还,还恶意转移房产,藏匿、变卖财产各种耍花招赖账!记者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2017年公布的一些案例发现,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不少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

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5年3月,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夷陵区某科技公司办公楼工程项目拖欠工人劳动报酬。经查,先某承包了位于夷陵区某科技公司办公楼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并完成决算后,先某采取手机关机、更换电话号码、转移居住地等方式,逃避支付2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1825元。2016年1月,夷陵区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随后民警将藏匿在四川老家的先某抓捕归案,将先某刑拘。2016年5月,夷陵区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11月,被告人许某某在河南孟津县会盟镇陆村富平花园小区从温某手中承揽到该小区12号、16号楼施工合同,组织张某、张某某、聂某等50余名工人施工,至2014年9月10日施工结束。拖欠工人工资共计30多万元。孟津县法院判决:许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责令许某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300525元。

转出的工程欠薪

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7月6日,黄山市歙县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歙县苏村太阳谷徽风雅苑景观、绿化工程发包给孙某某施工,并签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孙某某又将该工程劳务分包给鲁某,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鲁某组织张某某等13人陆续来到该工地做工。之后一直欠张某某劳动报酬3660元。安徽省歙县法院认为,鲁某在拖欠工人工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被告鲁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给付原告张某某劳动报酬3660元;被告孙某某、黄山市歙县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鲁某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判定限期支付欠款

原告享船舶优先权

2016年上半年,原告季某某在被告江某的“苏启渔03616”号渔船上打工,2016年3月31日被告江某与原告结算工资,并出具了一份欠条,欠条记载:“今欠农民工工资(3616船)在2016年4月15日等待通知上船,农民工共14人,每汛4500.00元,合计252000.00元(应为241000元)明细附后。”这其中,原告工资为17000元。在具欠人处由被告江某签名并按手印。此后,被告江某向原告支付了部分所欠工资,但仍欠13000元未付。上海海事法院认为,被告江某未按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判决:被告江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季某某支付工资人民币13000元,原告季某某就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权,对“苏启渔03616”号渔船享有船舶优先权。华商报记者 王利民

新闻推荐

每月一次“创业西安行” “创业咖啡”香飘古城

西安创业咖啡街区,以咖啡文化为平台,为创业者打造交流更自由、信息更丰富的共享平台,助力更多的创业者在这里实现梦想。(记者冯炜摄资料图片)■记者杨斌鹄实习生张旭2017年1月30日下午,正...

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长安区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劳务公司欠薪21万 法定代表人“失联” 长安人社部门:限3日内解决)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