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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聚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城市吸引力显著增强

来源:西安晚报 2019-05-07 05:23   https://www.yybnet.net/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一批条例和报告

社区教育

社区教育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

社区教育作为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5月6日,《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审。条例(草案)明确,鼓励有条件的院落楼组建立学习小组,每年十月最后一周拟定为西安市的社区教育活动周。

社区教育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据悉,西安社区教育起步于2001年,主要以居民社区学习点呈现。2011年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社区大学,市编办下发文件对机构设置进行了明确。随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等区相继成立社区学院,形成西安市社区教育框架雏形。2016年,市教育局依托西安社区大学建立了西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旨在确保社区教育各项工作有效推动落实,促进社区教育发展。

目前,西安市社区教育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全社会关心支持并热情参与社区教育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社区教育处于多头领导、多头管理,社区教育资源存在分散、重复建设等问题;经费保障刚性不足,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参与度和参与热情;协同发展氛围不浓,推动全社会参与学习的制度体系有待建立。

加大社区资源整合

条例(草案)提出,社区教育是指开发、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以社区居民为对象,开展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居民素质、技能和生活质量的教育活动。社区教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区自主、普惠共享的原则。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社区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应当把社区教育作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社区资源整合,在设施、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协同推进社区教育发展。财政部门应当将社区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依法给予经费保障。人社部门应当在岗位设置方面为社区教育提供保障。

鼓励院落楼组等组建学习小组

鼓励居民积极参加社区教育学习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自身素养和生活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依法组建社区教育机构,面向社区居民提供社区教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院落、楼组等为单元建立学习小组。鼓励和支持具有专业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

本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普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应当采取免费或者优惠的方式向社区教育活动开放。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助社区教育。捐赠人捐赠财产用于社区教育的,依法享受国家教育捐赠有关政策优惠。鼓励公众参与社区教育志愿服务。

秦岭保护

关停取缔355户违规经营农家乐

5月6日,记者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获悉,今年西安市对秦岭保护区农家乐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已对355户违规经营的农家乐予以关停取缔,专项整治仍在进行。

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面,截至目前秦岭区域8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置规范,认真开展了立标定界自查整改工作。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施全封闭,设置并完善隔离围网。增设界牌、宣传警示牌、交通指示牌,有效地发挥了宣传和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了西安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

通过建设农村污水治理示范项目,已解决秦岭生态保护区内142个村的污水排放问题,剩余235个村已全部按计划纳入到各相关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中,今年以来已开工建设23个村。目前,774户农家乐生活污水实施了农村管网收集,149户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对355户违规经营的农家乐予以关停取缔,农家乐专项整治仍在进行。为加强水资源保护,西安市对秦岭区域小水电站进行了全面核查和清理整治,全市已拆除水电站3座,其中周至县2座、长安区1座。

环境保护

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不少问题亟须解决

5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西安市在实施《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亟须解决。

有的区域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企业的监管要求不高、标准不严,监管责任落实尚需继续加强。有的企业污染防治意识不强,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行环保投入、落实环保措施的自觉性不高。有的企业虽进行了环保投入、采取了环保措施,但执行相关标准不够严格,有时存在应付检查的问题。

2019年省上下达任务是优良天数257天,PM2.5年均浓度低于54微克/立方米。截至4月18日,实现优良天数52天,占已过天数的48%,要完成全年257天优良天数的省考目标和实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退出后20位的目标压力巨大。

除自然条件影响外,主要问题是天然气合同内指标气量不足。机动车污染防治压力逐年增大,建筑工作、“两类企业”及“三场”扬尘污染问题点多、面广、易反复,精细化管理不够。臭氧超标是近年来影响西安市大气质量的重要问题,成因复杂,治理难度大。镇街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硬件建设还不到位,污染监管主要依靠人防为主,监管方式滞后。

污水管网建设不够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负荷不均衡。雨污分流不到位,加大了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处理成本,还造成有的污水处理厂高峰期污水溢流问题。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力度不够,再生水利用率18.5%,距2020年达到20%的国家规定标准还有差距。

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相对薄弱,还有55%、约1100个行政村的污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有的村镇还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2019年要实现7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任务还很艰巨。

有的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虽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但设备、原料和产品没有及时搬离场地。有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模式单一、规模较小,通过提升治理后难以达到入驻工业园区的条件。因城区监管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散乱污”企业形成向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2019年纳入全市整治的散乱污企业550户,其中分布在阎良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国际港务区的约占80%。

营商环境

着力破除企业和群众

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

5月6日,市政府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近年来西安市聚力营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西安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一号工程”和“关键一招”,从打破思想桎梏、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干部作风、营造亲商氛围入手,着力破除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聚力营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2016年底开始,从细处着力,深入开展“三大革命”(烟头革命、厕所革命、行政效能革命),大力弘扬“五星级服务员”“金牌店小二”服务意识,着力改善城市投资服务环境,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夯实基础。2017年3月,启动实施“三大新政”(户籍新政、人才新政、创新创业新政),着力增强城市吸引力,努力为城市发展聚人气、添活力、增动力。

2018年,大力开展“三个年活动”(追赶超越奋进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招商项目落地年),将营商环境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明确提出打造“三化五最”(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审批最少、流程最短、成本最低、诚信最优、服务最好)一流营商环境的奋斗目标,有效凝聚了全市上下的思想共识和强大合力。

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合力攻坚,西安市营商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城市吸引力、发展活力显著增强。2018年,全市生产总值8349.86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增长,全年新增市场主体55万户、总数达到148万户;民间投资增长20.3%;全年新增落户人口80万,引进各类人才38.6万人。营商环境评价位居全省第一,质量指数跃居全国第六,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十,荣获“2018中国国际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称号。

报告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西安市营商环境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还不强,企业运营负担依然较重,中介服务监管还不到位,部分涉企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一些工作领域和政务服务事项“来回跑”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大棚房”整治

恢复农业生产功能

面积9612.81亩

5月6日,西安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记者获悉,目前西安市“大棚房”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3月底全面完成整治整改任务,目前已全部验收销号。

据悉,自去年9月以来,西安市举全市之力,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攻坚战,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清理工作中,对全市设施农业项目逐个入园入棚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各类设施农业项目71957个,面积14.97万亩。同时,准确把握“大棚房”问题范围、类型和标准,对属于“大棚房”问题的坚决纳入。

对照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对“大棚房”问题进行分类整治整改。截至3月底已全面完成整治整改任务,现已全部验收销号。全市共整治“大棚房”问题点位7812个,面积12402.29亩,恢复农业生产功能面积9612.81亩。其中,整体拆除4047个,拆除面积5992.51亩;部分拆除、整改合规3399个,整改面积5960.02亩;完善手续366个,涉及面积449.76亩。4月10日,国家核查组赴长安区对杜曲街道盛农园等10个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检查项目整治情况给予肯定,认为西安市整治工作力度大,扎实彻底,效果明显。在整治“大棚房”过程中,纪委监委全面介入清理整治工作,共暗访项目168个,发现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履职不力等问题线索11个,核查2个市级部门、7个区县的22个镇街的44个问题线索,追责问责73人,以铁规铁纪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下一步,西安市将继续跟进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国家督导组检查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全面整改到位;进一步夯实各级责任,落实专人,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常态化巡查,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对于需要完善手续的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抓紧办理,继续做好后续整治工作,并加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

加强审计

18人因违纪违法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5月6日,市政府关于2018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审计整改后,共增收节支13.56亿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21.42亿元,问题整改完成率91%;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13条,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或措施19项。

据悉,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18年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计意见,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涉及问题的相关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等5家医院通过采取制定合理用药实施方案,从严处罚处方不合理、药占比超标、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加强内部沟通,及时补充短缺低价药品;进一步完善内部津贴补贴管理的相关制度等措施,认真落实审计要求,纠正问题,改进工作。

在加强市级预算管理建议采纳方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整合。进一步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积极支持预算联网监督,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实施政府采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底,市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26件,其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54件、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72件。截至今年2月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101件,其中1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4人被诫勉谈话,提醒谈话17人。

本版稿件由记者赵辉采写东方IC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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