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佳)秦岭是我们的父亲山,如何保护好秦岭里的文物古迹、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5月28日,省政协召开月度专题协商座谈会,委员、专家、基层代表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从今年4月初开始,多位省政协委员先后在长安区、周至县、蓝田县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秦岭区域内目前被确认的历史文化名镇有14座,历史文化名村有323座。2019年2月,省文化旅游厅编制并实施《陕西省秦岭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提出“推进文物古迹、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程”的要求。近年来,陕西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推进秦岭旅游景区重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更深入地研究解决。
调研中委员们发现,一些村镇存在着为规划而规划现象,照搬照抄、死搬硬套多,可操作性不强;规划落实缺乏系统性,保护工程全凭到位资金引领、推动;少有专业人士给基层干部普及、解释规划,致使有些地方盲目上仿古建设,文物原真性、完整性被破坏;保护传承的意识淡漠,特色鲜明的村镇历史文化与优质文旅品牌的拥有量不相匹配,文旅融合深度不够、层次不高;IP打造和地方政府项目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缺乏对外宣传投入,很多重点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仍处在“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
委员们认为,传承和保护应充分体现历史传统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开发利用价值。应进一步加强秦岭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顶层设计,将秦岭区域文物古迹、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绿水青山环境保护融为一体,消除行政机构区块分割、小利益伤害大环境的行为发生,力求做到最大限度地资源整合。
同时,整合秦岭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政府、社会和市场三方合力。政府部门认真研究中省的各项保护传承政策,加大争取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为市场主体搭建好平台,吸引更加广泛的社会投资。采取保护与开发并重的保护模式,避免将原居民迁出村落让投资者入驻经营,丢掉乡韵、乡魂、乡愁。坚持体现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公益性与经营性的有机统一,让历史文化鲜活起来,让旅游市场红火起来,最终实现文化传承下去、经济发展起来。
委员们建议保护大秦岭历史文化遗产要因地制宜,构建灵活实用的传承载体。可以复原曾经存在过的文化形态,通过祠堂修缮、族谱修订、家训整理等方式,将文化融入乡村旅游体验中;也可以将分散文化遗产收集在一起,建立博物馆集中展示;还可以采取数字化方式进行保护,打造秦岭文化遗产数字形态,便于对秦岭文化遗产的多维展示,也更容易让世界了解秦岭文化的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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