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雅) 抢了400元现金和一个价值810元的黄金吊坠,杀了一家三口,还将夫妻二人尸体肢解扔弃。去年3月震惊西安的高陵一家三口灭门案昨日宣判,被告人李朴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实施抢劫,致三人死亡,事后又将被害人分尸并抛尸,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十分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抢劫罪。
李朴在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为抢劫他人钱财,携带刀具入户作案,并对被害人连续施害,致三名被害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幼童,事后又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并将部分尸块抛弃,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未予采纳。
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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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经过
被告人李朴1990年出生,2014年7月与女子阿欢结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同居。之后,李朴经阿欢介绍与经营化妆品生意的被害人张某相识。
2015年3月,李朴在翻看阿欢手机时发现张某家中经济条件较好,遂预谋前往张某家实施抢劫。
当日19时许,被告人李朴进入位于高陵区泾渭镇长庆东路水岸花城小区的张某家中。在与张某的丈夫王某攀谈一阵后,李朴趁王某不备,掏出折叠刀,左手勒住王某脖子,右手持刀抵在王某脖子上实施抢劫。遭到王某反抗,李朴用刀在王某后腰处连捅数下致其倒地。随后,李朴持刀威胁张某将其家中银行卡及密码交出。
此时,李朴见被害人王某从地上爬起向厨房跑去,遂在厨房门口拉住王某,再次用刀在王某的上身连捅数下并将其踢倒在地。同时,张某上前拉住李朴右臂并大声呼救,李朴遂持刀在张某身上乱捅致其死亡。被害夫妻的儿子见状大声哭喊,李朴又持刀在孩子腹部、颈部乱捅数刀致其死亡。
随后,李朴将张某的一个黄金吊坠和王某钱包内的400余元拿走。当日22时许,被告人李朴在西安市高陵区泾渭镇西营十字建设银行ATM机上取走了张某银行卡内的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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