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嘉恺)从2012年开始,蓝田县汤峪镇胡坡村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20多亩耕地被侵占,然而直至2014年2月19日,非法圈地一事一直未能解决。
近日,蓝田县汤峪镇胡坡村部分村民代表向本报记者反映:2012年11月,汤峪镇在该村建污水处理厂,占用耕地20.46亩, 无任何审批手续。村民不同意,推倒圈地围墙,截至目前问题仍未解决。
2月18日上午, 记者到汤峪镇采访。该镇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知记者,书记和镇长不在,安排镇人大副主席马锋接待记者。马锋告知,建污水处理厂是蓝田县重点项目,相关问题要去县委宣传部了解。
当日下午,该县国土局纪检组张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答称:“污水处理厂是汤峪镇的项目,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而记者了解的情况是,2012年12月12日,蓝田县国土局曾向西安市国土局作过专门调查情况汇报,其中有这样的内容:“汤峪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占地面积17.64亩,圈建围墙长454米,无合法用地手续,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我局汤峪国土资源管理所已下发蓝国土监字(2012)091号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圈建的围墙,依法按程序申报土地审批手续。"
2月19日上午,记者在圈地现场看到,数百米围墙大部分已倒塌,墙内有两排未建好的砖体房和一排彩钢房。据该村三组组长胡正海说:“原耕地被占后,村民多次找政府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
据了解,西安市国土局2013年两次向蓝田县国土局转信访通知,要求依法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耕地归还村民。 21日记者到西安市国土局采访,一位姓常的负责人答复说, 此事已批示蓝田县土地局处理了。对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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