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张志杰实习生卢小迪)现场酒精检测含量为70mg/100ml,驾驶人却拒不在法律文书上签字,还辩解自己是中午饮酒。3月6日晚,蓝田交警在辖区严查酒驾等行为,共查获7例,其中5人涉嫌严重醉酒驾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6日晚,蓝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出动警力70人,警车20辆,兵分六路,在蓝田县城、城乡接合部、部分乡镇的餐饮饭店、夜市周边等路段,采取设卡检查、流动巡查的办法,严查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现场执法检查中,执勤民警对一辆白色小车的驾驶人现场酒精检测,发现酒精含量为70mg/100ml,但该驾驶人拒不在法律文书上签字,极力辩解自己是中午饮酒。正当这位驾驶人跟交警纠缠时,对面驶来的一辆红色轿车忽然调转车头驾车逃窜,执法民警迅速进行追堵,并将车辆截下。经酒精测试,驾驶员为酒后驾驶。当晚,蓝田交警共查获酒驾7例,其中2人为酒后驾驶,将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5人涉嫌严重醉酒驾驶,将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蓝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人说,在我国每年死亡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驾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2年5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刑法也正式将醉酒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入刑。然而时至今日,仍有部分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冒险触碰这根“高压线”。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是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蓝田交警将继续加大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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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蓝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