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受朋友之托到榆林某医院去取中药。从护士手中拿到中药后,笔者细心地看了收据,发现了问题:装有中药的红色塑料袋上写着朋友的名字和年龄,但是在年龄一项上却和本人不符。为防止出现同名同姓的人拿错药,我让护士再查一查,不料年轻护士直言相告:“出了事,我负责。”
为了朋友的健康,笔者专门又询问主治大夫,当时排队等候治疗的人也不少,但听到笔者的要求后,主治医师先放下了手头的工作,立即“负责任”地将每服药取出详细地进行了检查,完全不同于年轻护士的做法,最后得知确属朋友药物。
“出了事,我负责。”在很多场合,我们都曾经听到过;新闻报道也是层出不穷,如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输错血事件,这件事又岂是一个医院院长负得了责的?还有很多悲剧,都是相关的负责人和部门没有尽职尽责发生的。在出事之后,尽管责任人被处罚,但给其他人带来的痛苦却是永远无法弥补的。
“事后负责”是一种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漠视的态度。只有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把工作做实做细,把自信落实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才是真正的负责。
魏丽娟
百家言
新闻推荐
△△2010年陕西省青少年短池游泳比赛2月2日在榆林游泳馆开幕,比赛共3天。本次比赛由陕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榆林市体育局共同举办,来自省内的宝鸡队、西安队、咸阳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队和东道...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