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吴登昌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市委书记李金柱致辞,市长胡志强与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红卫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万恒,陕汽集团总会计师周伟,陕汽集团副总经理杨承志,陕重汽公司副总经理刘玺斌及榆阳区、榆林东方集团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陕汽集团总经理袁宏明主持
签约仪式。
陕汽及陕重汽在重卡技术、管理、服务等领域优势突出,榆林东方集团扎根榆林多年,在销售渠道、大客户关系等方面具有优势。据了解,本次签约项目总投资20.5亿元,其中榆林陕汽新能源专用车项目规划投资13.5亿元,主要建设车身厂、装配厂、改装厂、检测车间、试车场
和配送中心。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开工,2011年底建成2万辆生产能力,并在明年下线5000辆。项目将于2014年全面建成,可实现收入200多亿元,利税8亿元以上,可吸纳6000人就业,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榆林籍人员。
吴登昌在讲话中指出,榆林陕汽新能源专用车项目完全符合中央“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提升我国工业大国转变为工业强国的战略方针。陕汽及陕重汽是陕西装备制造业中的重要产业、重要企业、重要项目和重要产品,重卡向新的台阶发展,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是国家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使用天然气可靠性高、性价比高,运营成本低廉,是产品优化升级与抢占行业制高点的亮点,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新能源专用车项目落户在省内,特别是项目落地在榆林,这是先进制造业与先进技术高端化的重要体现,是榆林装备制造业的新亮点,省委、省政府将全力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发展。
吴登昌强调,榆林陕汽新能源专用车项目是榆林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战略决策,完全符合中央科学发展的主题和结构调整的主线,既抓住了主题,也抓住了主线。希望各方共同努力,科学施工,加快进度,全力以赴,争取榆林陕汽新能源专用车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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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红红西安报道 10月30日,市政府与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在西安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陕重汽公司与榆林东方集团公司合资建设榆林陕汽新能源专用车项目,在榆阳区麻黄梁工业区建设年产5万辆的新能源专用车生产基地,并单独建设3万辆服务规模的汽车物流园和天然气加液(气)站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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