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军礼
位于西安未央区草滩镇苏席村村口的“红树林"网吧,以“更新设备"为名偷偷搬迁,老板承诺10月16日给网吧工作人员发工资,并给房东交房租,可到了16日却“失联"了。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没有老板的消息。
“更新设备"是假偷偷搬迁是真
位于苏席村村口的“红树林"网吧,面积453平米,由3间打通后连为一体的民房组成, 这3间民房分属3位房东。 第一间房子的房东是王文学,其余两间分别是他哥哥和弟弟的。
2010年, 王文学兄弟三人的房子被租为“红树林"网吧用房,租期为5年。2012年,上一任老板将房子转让给了甘肃省高台县新坝乡小坝村人、28岁的郑鑫。之后,郑鑫与王文学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合同拟定日期为2012年3月20日,租期为2012年10月10日到2015年10月10日。每年10月10日,郑鑫向王文学等3人交付下一年的房租。“他还欠我去年的租金4000元,电费约3000元。"王文学告诉记者。
王文学回忆,今年10月10日,郑鑫以网吧“更新设备"为名,要求推迟到16日交付房租。 谁知10月16日,本该如约缴纳房租的郑鑫却“失联"了。打他和他爱人的电话,都没人接听。网吧里的东西是10月11日或12日用车一次性搬走的, 14日下午,他最后一次看见郑鑫是在苏席村村口。
王文学说:“跟随郑鑫一起消失的,还有今年来到网吧做网管的郑鑫的弟弟。 郑鑫爱人在今年9月份回家了,此前一直在网吧做网管。"
欠工资和卡费约13200元
除了王文学, 同样被忽悠的还有网吧的4名工作人员: 打扫卫生的王新芳、 小庞, 收银员小胡和小刘。
王新芳本来在苏席村开理发店, 趁空闲之便, 又在网吧里兼职打扫卫生, 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一小时, 工资每月900元。和王新芳一起的还有同在理发店上班的同事小庞。 截至老板“失联", 两人的工资已被拖欠了两个月零10天共计4200元。而收银员小胡和小刘,每人被拖欠了2500元的工资,共计5000元。
记者了解到, 在网吧办会员卡的学生至少有四五十人, 每人的卡上约有百元,总计不少于4000元。
19日上午, 记者跟随房东王文学来到已经被搬空电脑等设备的网吧。
由于正门被锁, 王文学撬开了一扇侧门。记者从侧门进入网吧,发现里边一片黑暗,几间相通的房间里,只剩下落着灰尘的桌子。地面上扔着许多从电脑上摘下来的摄像头。打开一侧的机房,里面除了损坏的主机和警方监控设施外,墙角还堆着几捆矿泉水。
网吧老板“失联"6天
10月20日, 记者致电西安红树林网络科技公司, 公司人员说苏席村村口的“红树林" 网吧属于公司连锁店, 但对于老板“失联" 他们并不知情。
从10月20日到10月22日,记者多次拨打电话,一直联系不上。郑鑫电话13310xxx077关机,其爱人的电话15829xxx041一直处于“正在通话中"。
记者了解到,10月16日, 发现郑鑫失联的王文学等人向草滩派出所打电话报警,警方告知这是经济纠纷,不予以立案。
10月21日,记者跟随报案人员来到草滩派出所,值班的李姓民警记录案情后介绍说,就目前来看,整个案件是一起经济纠纷,尚不能确定郑鑫有欺诈行为,所以很难达到立案标准。唯一可能涉嫌欺诈的是有关会员卡部分,但就目前所掌握的证据,很难证明金额达到5000元,金额不达5000元也不能立案。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冬冬认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房东和网吧老板之间属于经济纠纷关系,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网吧工作人员和网吧老板是劳务关系,因此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至于网吧老板“失联", 传票如果送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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