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晚10时许,家住西安高新区中天花园小区的李女士和儿子在住宅楼下散步,突然被凌空“飞”来的一部手机砸中后脑勺,幸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事后,物业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民警对有可能扔下手机的住户逐一询问,无人承认。
“飞”来手机
砸中女业主后脑勺
2月26日晚上10点多钟,李女士陪着孩子在小区5号楼西侧散步,突然头上就像被人擂了一闷棍,眼前瞬间发黑,接着天旋地转。过了一两分钟,感觉后脑勺非常疼痛,并发现脚下有一部黑颜色的“诺基亚”老式手机,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凌空飞来的这部手机给砸中了。
昨天上午,李女士的丈夫高先生说,他赶紧将其送往高新医院就诊,经CT检查显示,除了后脑勺上有一个包块、头皮擦伤外,颅脑没有损伤,他这才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回到小区后,他将情况反映给物业管理部门,并向辖区公安高新分局白沙路派出所报警。按照手机飞落下来砸中妻子的位置,物业管理人员对5号楼这个单元的12户业主逐一进行了询问,都说没有向下扔手机。
高空抛物成了“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先生说,“从楼上向下乱扔生活垃圾、烟头、啤酒瓶等这种高空抛物现象,在西安各个小区屡见不鲜,不论无意还是故意,都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假如当晚砸中我爱人的是其他重物,后果岂敢想象?如果最终找不到‘罪魁祸首\’,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该由谁来承担?高空抛物,简直是害人害己。”
对此,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说,高空抛物、坠物问题是物业管理的一个难点。当然,作为物管部门,他们有义务加强对业主们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抛物者造成严重后果
要负刑责
对此,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志山说,人们从楼上往下扔东西造成路人严重受伤或死亡,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肇事者有可能被判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民事上,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将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这样规定有助于住户之间互相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李永利实习生马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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