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艳 通讯员 熊祎 乔洁)6月19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西安市今年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据西安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14年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491元。依此,西安市人社局确定2015年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124元,下限为2825元。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根据本人经济情况,选择2825元或4708元作为月缴费基数。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例,工资高于缴费基数3倍的,按照3倍缴费,即单位缴费14124元×7%=988.68元,职工缴费14124元×2%=282.48元,合计1271.16;工资低于缴费基数60%的,按照60%缴费,即单位缴费2825元×7%=197.75元,职工缴费2825元×2%=56.5元,合计254.25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缴费,按照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最低年缴费254.25元×12月=3051元,最高年缴纳423.72元×12月=508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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