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华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有专家指出:“这次改革是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顶层设计,由原来的政府‘单只手\’管制药品价格转变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相关政府部门的角色将转变为药品市场竞争秩序和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维护者。”
“放管结合”深化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对药品价格实施政府定价。在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的特殊历史时期,政府定价对抑制药品价格过快上涨的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药品市场快速发展,政府定价弊端日益凸显,甚至出现政府管控越多,某些药品价格越高的奇怪现象,一定程度上甚至助长了医疗腐败。
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对于药品价格的决定作用,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
相关部门继去年对一些低价药放开管制之后,此次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并强调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如此“放管结合”,将努力避免绝大部分药品价格“一放就乱”,确保群众负担不增加,从而使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医药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对于理顺医药价格关系、完善政府职能、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将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政府监管 建立科学合理的药价形成机制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其中:
(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四)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通知》强调,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要做好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的衔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监管。
市场反应总体平稳
6月1日起,除少量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市场上绝大多数药品价格将放开管理。药价放开后,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陕西省药品价格未出现大的异动情况。
业内人士分析,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放开后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还未建立,整个市场对于药价新政尚处于观望期,对于价格的调整都十分谨慎,随着药品价格改革的逐步深入,药品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在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日趋完善,医保控费作用日趋增强的前提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体释放“涨价冲动”导致药品价格异常上涨的情况不会出现。
“从市场反应来看比较正常,有涨价的有降价的,要想看药价放开的真正影响,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真正反映出来。”西安一家大型药店市场部负责人分析,经过市场竞争,优质优价将是发展趋势,药店也会根据竞争压力、经营状况来促销调节药价。
有媒体报道,近期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和慢性心功能不全的地高辛片,100片装从7元钱左右上涨至68元,有消费者担心这是药价放开后导致的价格猛涨。
对于此次涨价,上海信谊药厂回应表示,6月以来公司并未调整地高辛片的价格,现行市场价格是2014年国家放开低价药价格后,因成本变化市场陆续调整的。据介绍,由于从2014年9月份起,地高辛片原料价格从7.5万元/公斤逐步涨至2015年1月40万元/公斤,考虑到地高辛片是临床必须用药,信谊一直维持生产地高辛片,并适当调整了出厂价格,将规格0.25mg*30片的瓶装地高辛片出厂价格从2.4元/瓶调整至8.31元/瓶。而媒体报道的0.25mg*100片规格的地高辛片,信谊表示,已半年没有生产,目前市场销售的是经营企业的库存产品。
专家认为,100片装地高辛片价格大涨,可能是流通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进行的调整。这与2014年国家发改委取消低价药品政府最高零售限价有关。
虽然放开了自主定价权,但在不少细分市场,药品的竞争已经比较充分,业内人士认为,市场之手不会让厂家一拥而上大幅提价,因此,此次多部委出台的全面放开药价改革通知,可能导致药价整体上涨的幅度比较有限。
陕西省十项措施减轻群众医药费用
就在药品价格放开前,省卫生计生委就制定出了进一步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十条意见,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①门诊住院费用增幅低于CPI
明确医药费用控制总体目标,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年平均门诊人次诊疗费用和平均住院人次诊疗费用增长幅度必须低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指数。
②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
全面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各医疗机构要通过优化诊疗业务流程、急慢病分治、缩短术前及治疗前检查等待时间、积极推行日间手术等有效手段,提高床位周转率,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9天,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7天。
③合理用药作为医生晋级依据
加强临床用药干预,二级及以上医院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各医院必须每月公布各科室及医生用药情况,并将合理用药作为医生职称评聘、晋级、评优、提升的重要依据,坚决查处大处方、收受药品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④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做
严格监管医学检查行为。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规范互认程序,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医务人员要必须依据患者病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项目检查;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严格控制“大检查、乱检查”。
⑤严查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
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完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挂网采购”,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严肃查处高值医用耗材使用不合理行为。
⑥所有三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
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至2015年底,所有三级医院和80%的二级医院必须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管理”是指针对一个病种,制定出医院内医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诊疗模式,使病人从入院到出院依照该模式接受检查、手术、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
⑦对心血管介入手术等专项整治
严格规范诊疗行为。认真落实各类疾病诊疗规范,针对医院重点科室、重点病种、重点人群,选择神经外科、骨科、心内科等科室,以神经介入、心血管介入、骨科材料植入等介(植)入手术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建立点评通报制度,严肃惩治过度诊疗行为。
⑧严禁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
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严禁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立价格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价格管理工作,强化医院内部监管。采用多种形式对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公示,方便患者查询费用,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⑨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收入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加快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⑩定期公示门诊住院平均费用
强化医院外部监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关键环节和费用较高病种的监督与监测,对费用增长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大医疗机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查出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示门诊、住院平均费用变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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