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汇
在我们身边生活着这样一些特殊群体,他们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生育了一个孩子,因遭遇疾病或意外致使孩子伤残、甚至失去年轻的生命,而年过半百的父母却很难再生养孩子了。目前陕西省共有失独家庭8643户,失独父母13994人,其中农村失独家庭4743户,7696人,城镇居民失独家庭3900户,6298人。这些家庭除了在情感上遭受煎熬外,还要面临养老的窘迫,他们比一般家庭更需要经济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和生活上的照料,亟待社会更多的关爱。党和政府没有忘记他们,省委、省政府切实把解决失独家庭的实际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把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夫妇的养老问题作为扶助的重点,通过政府扶助,使其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上。陕西省作为经济不发达省份,在财政尚不富余的情况下,尽其所能,形成了“陕西版失独扶助制度”,体现了一个勇于担当的负责任政府形象。
整个社会都要扶助关爱失独家庭这个特殊的群体。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从生活扶助、养老保障、医疗健康、社会关怀等方面,逐步建立完善与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失独家庭扶助政策体系,为他们营造一个关爱的社会环境,让他们走出阴霾,重获阳光。
——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戴征社
“陕西版失独家庭扶助制度”独树一帜
2012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原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96号),制定出台了符合陕西实际的扶助政策。
陕政办发﹝2012﹞96号文件指出:一是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根据陕西省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实际,在目前每人每月补助140元基础上,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农村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1000元;所需经费由省和市县按8:2的比例承担。同时建立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随着全省城乡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的增长,逐步提高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二是在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时,根据当地生活消费水平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和生活补助费各1万元;对城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所需经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三是鼓励失独家庭再生育。失独家庭有再生育意愿的,人口计生部门、卫生部门要提供再生育所需各项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鼓励失独家庭收养、领养、过继子女,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方便。四是完善失独家庭优先优惠的社会福利政策。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可以由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安置在敬老院生活。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后,已享有的社会福利政策继续享受,已纳入城乡低保的继续享受低保政策。五是积极开展关爱关怀失独家庭活动。人口计生、财政、税务、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关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失独家庭的社会养老事业。宣传部门要营造全社会关爱、关怀、关心失独家庭的舆论氛围。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对失独家庭的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生产帮扶、生活照料等关爱活动。
2013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2014年11月,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陕卫家庭发〔2014〕343号),结合陕西省实际,落实国家五部委的文件精神。一是提高扶助标准。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不分农村和城镇,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仍按陕政办发﹝2012﹞96号文件执行。二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失独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有再生育意愿的失独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鼓励符合政策的失独家庭再生育,对失独家庭确需实施辅助生殖的,卫生计生部门免费提供一次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为失独家庭开通绿色通道,逐步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对行动不便的失独家庭提供便利就医条件。三是做好养老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成员,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有条件的市县可以给予适当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可以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安置在敬老院生活。农村失独家庭夫妇安置在敬老院生活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直接拨付敬老院。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后,已享有的社会福利政策继续享受,已纳入城乡低保的继续享受低保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失独家庭成员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人,给予适当的护理补贴。四是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和人口福利基金会等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失独家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失独家庭,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失独家庭,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并免除相关费用。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的帮扶力度,逐步实行残疾独生子女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建立失独家庭信息档案,并实行联系人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了解其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失独家庭成员死亡的,可提供必要的丧葬服务补贴。
从2012年陕西省出台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以来,失独家庭生活和养老的困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截至今年6月底,共为8802户失独家庭发放了一次性补助金,补助金额2.239亿元。仅去年提高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后,陕西省财政就多支出5206万元。全省安排了404名失独对象在敬老院生活,累计支出580万元。目前,除提高了经济扶助标准外,还整合完善了原有的相关政策,从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精神慰藉等方面给予精准帮扶和精细关怀,形成一个综合服务体系,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生育关怀 让美满幸福回归失独家庭
为了尽最大努力帮助失独家庭实现再生育,重建完整幸福家庭,陕西省从2013年起在全省实施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原省人口计生委、卫生厅对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对象认定标准、服务基本项目等作了规定。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申请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夫妻双方的户籍在陕西省。没有违犯国家和陕西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女性年龄不受限定,在医学上认为仍有生育能力的夫妻。现无存活子女。每个失独家庭只享受这些项目中一次再生育技术服务: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吻合术;人工授精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不包括接受赠卵及供精事宜)。
核实失独基本事实后报送审批
申请:失独家庭夫妻凭户口本或身份证在当地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索取并填写《陕西省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申请表》。
审核: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根据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认定标准,核实失独的基本事实和相关资格条件后,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报设区市卫生计生部门。
报送:设区市卫生计生部门收到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签注是否同意施行再生育技术服务意见后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
审批:省卫生计生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对各设区市上报的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对象进行再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卫生计生委开具《陕西省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通知单》,直接邮寄至再生育对象。
陕西省目前确定有两家再生育定点医院
再生育对象持《陕西省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通知单》,同时携带夫妻二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承担全省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单位施行再生育手术。
陕西省目前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定点医院分别为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和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再生育技术服务费用平均每户3-4万元,所需费用全部由省级财政担当。
7月18日晚上8时16分,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等待在产房外的张先生喜极而泣。与其他初为父母的人不同的是,张先生和太太这份喜悦的背后,背负着太多痛苦和艰辛。而这名健康男婴的顺利出生,是唐都医院自2014年5月成为陕西省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定点医院以来,出生的首个失独家庭试管婴儿。
而早在2012年原省生人口计生委就与省妇幼保健院签订协议,将其作为全省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首家定点医院。2014年5月30日,定边县一对失独家庭夫妇接受免费再生育治疗,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在省妇幼保健院顺利产下一对龙凤胎,这是自2012年政策实施以来陕西省首例失独家庭试管婴儿,现小兄妹发育良好。
截至今年6月,全省接到136例失独家庭再生育申请,已完成120例手术(检查、移植),其余患者还在身体调理中。11例成功怀孕,8例顺利生产。陕西省此项支出已达450万元左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精准扶助 让温暖汇聚失独家庭
与此同时,陕西省各地切合实际,大胆创新,围绕实现失独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心有所慰”的目标,按照“应扶尽扶、精准扶助”的原则,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开展了内容各异、形式不同且具有地方特色的关怀关爱活动。
西安市未央区:“心灵驿站”为失独家庭“疗伤”
对于失独家庭来说,个个都背负着常人无法承受的伤痛,心灵上的创伤是他们走向新生活的最大障碍。帮助他们从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中走出来,需要专业的、持续的心理疏导帮助。对此,未央区依托区心理健康中心、街道心理辅导站、社区心理辅导室,对失独家庭开展志愿服务,成立了失独家庭“心灵驿站”,着力打造治疗心灵创伤的精神家园,为失独家庭提供专业的精神慰藉。206名“心灵驿站”志愿者走进社区、深入家庭,为失独家庭搭建起相互倾诉、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的互动平台。在这里,心理专家陪伴他们倾听诉说,用音乐放松、催眠技术、生命动力培训进行心理疏导,调整他们的精神状态,帮助其摆脱消极情绪,提振生活信心。启动了“生命教育”、“服务生命全过程”、“探索临终关怀模式”等项目,组织34名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灵滋养师”,以街道、社区小组为单位走进失独家庭,定期开展友好访问、陪伴慰问、结对认亲、互助伙伴等服务项目,为他们提供情感支持和生活照料。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亲笔撰写出版了《叩梦》一书,讲述自己走出失子之痛的心路历程,她座谈时说:“虽然政府有补助,但自己的心灵走不出来,仍然是痛苦的,只有打开心扉,融入社会,才是解除痛苦的有效办法”。区计生协立即购买了200余本,组织失独家庭共读交流,获取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截至目前,“心灵驿站”共接待心理帮扶疗伤201人次,有4户已生育,4户已收养,2户再婚,还有5户失独家庭主动参与到“心灵成长”培训活动中来。辛家庙街道刘女士痛失爱子后抑郁自闭,曾数次徘徊在自杀的边缘,经过心灵滋养师循序渐进的沟通、启发,促使她打开心扉,与人交流,“心灵驿站”让她重拾生活的勇气,并在元宵节活动中朗诵了赞美生活的诗歌,她还主动加入到社区人口计生工作队伍中,宣传国策,服务群众,回报社会。她多次给区计生局领导发来短信,感谢党和政府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扶助。
西安市灞桥区:用体温传递温暖
卫生计生部门的干部职工和志愿者们,也向广大失独家庭发出了“这里有爱”的召唤,让每一位失独家庭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贴身的温度和贴心的信任。灞桥区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丁保荣,心系失独家庭,用体温传递温暖,让失独家庭再次迎来人生的春暖花开。
三棉社区56岁的倪大姐是一个性格好强的人。2008年孩子因骨癌去世,花费近40万元未能保住孩子性命。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上门看望慰问时,由于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情绪激动的她不是骂就是哭,还把慰问品扔出门外,丁保荣与她多次促膝长谈用真心化解矛盾,最终将倪大姐内心的心结打开,换来会心笑容。去年10月,在“向着太阳出发”系列活动之“红色照金游”中,爱美的她挥舞着靓丽的丝巾,踏在芳草萋萋的山坡上动情地说:“过去我头上戴着印有‘失独者’的帽子找政府,今天我们主动戴上印着‘向着太阳出发\’口号的帽子参加活动,高兴!”
针对一些失独家庭群众积痛成疾,有的甚至失去自理能力的现实,丁保荣和她的项目团队组建了一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组成的87人医疗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日常健康跟踪服务,邀请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科、外科、B超、心电图等多名专家,利用5天时间对全区失独家庭群众进行了一次免费常规健康查体,为他们建立健康电子档案,针对查出的病患问题,提出对症施治方案,及时解除了失独家庭群众的病痛。在组织体检过程中,得知有一例宫颈癌患者,丁保荣积极与妇联协调,帮助她申请到了1万元的陕西省“妇女两癌困难救助”治疗补助金,还为,心灵一例宫颈息肉患者做了免费手术。
安康市汉滨区:专人包联“连心户”
安康市汉滨区老城办事处提倡志愿者服务和有偿服务活动相结合,通过打扫卫生、购物购粮、维修水电等服务,为他们,特别是60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家庭提供生活上的便利;每年为失独夫妇办理一份保额6万余元的关爱保险(涵盖意外身故、伤残、烧伤及住院期间每日护理补助),失独夫妇在住院期间可享受每天80元的护理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享受180天);每年为失独家庭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血脂、胸片、心电图、腹部彩超等,建立每人一份的健康档案,日常医疗服务机构医生要随时进行监护,对突发病情要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东关社区失独居民马女士,她的丈夫和孩子不幸去世,孤身一人租住在别的辖区,直到区上反馈失独名单时,才发现了她。于是,办事处把她定为“连心户”,确定专人包联;社区把她定为“三级问题库”的顶层,交由书记和网格长双重帮扶,定期走访,交流谈心,精神慰问,帮助更换了电视等生活用品,正在为她申请解决一套廉租房,渐使她渐渐走出了阴影,恢复了生活信心。
大北社区失独居民王先生身患高血压等各种疾病,行动不便,计生干部、社区干部经常前去他家中探视慰问,得知他需要定期家政服务,立即组织关怀关爱志愿者服务队到家服务,清扫房间,擦拭家具,让他感觉到关爱的温暖,也为平时冷清的家庭增加了温馨的氛围。
宝鸡:家政服务送爱心
宝鸡市推进养老保障服务,对49周岁及以上的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成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县区财政再给补助100元的保费。对农村60岁以上的失独老人动员就近入住政府兴办的养老院,目前,凤县、陇县、千阳等县区已经吸纳10多名失独老人入院集中免费养老。市计生协于2014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启动了“失独家庭养老家政服务爱心行动”试点项目,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金台、渭滨两区144户220位失独老人每户每年提供价值600元的家政服务。今年5月15日,试点人群扩大到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共318人,服务金额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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