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九器
只因一句口头禅“我靠",河南洛阳一交警被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关了20个小时,此事在网上引起高度关注。日前,西安市公安局公布了处理结果,派出所副所长和当事的三级警长被撤职。
此事发生在7月26日,8月3日因为网络曝光而迅速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8月4日西安市公安局组成调查组调查,8月7日作出处理。从事件的传播、发展和影响来看,“留置事件"是一起非常典型的信息时代公共事件,在如何改善依法执政、如何强化监督、如何应对社会舆情等诸多方面,留下了难得的教训供政府部门反思和完善。
首先,是公权部门必须跟得上信息时代的步伐,形成与民意舆情快速有效互动的思维和机制。此事件源自之前的一起执法纠纷,但真正形成公共事件的导火索只是一个简单的网络曝光。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谁都可能成为气象学中引发佛罗里达风暴的那只南美洲蝴蝶的翅膀,在一个“平坦的网络世界",信息传播的无数障碍一去不复返。因此,公权部门,尤其是那些拥有诸多执法权的部门,应当积极顺应这一社会发展的潮流趋势,不仅从思维上与“信息爆炸"对接,在机制上更要快速反应,建立起一套与民意舆情零距离接触、互动的制度、流程,在舆情尚未引爆的时候就“四两拨千斤",用开放、积极、真诚的姿态化被动为主动。
其次,是执法的监督和透明需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国"首先是政府部门、执法机构带头依法行政,遵法守法,用公共部门的“法治榜样"提纲挈领,带动全社会的法治建设。“留置事件"说明基层执法部门机构是与民众接触最广、感触最深的环节,这一环节的监督和透明至关重要。假如这一环节在执法程序和生态建设上更加透明、更加平衡,大量的瑕疵、问题就会在萌芽状态和基层解决,而不至于演变到最后成为一个严重影响一座城市和行业声誉的公共事件。
最重要的是,要以开放、负责、知耻而后勇的态度看待此事。一次有损颜面的公共事件并不一定是坏事,短期上看它似乎有损形象、声誉,长远看,它是一面难得的镜子,照出了脸上的泥垢灰尘;它是一记响亮厚重的鞭挞,有了痛感和耻感,才会变压力为动力,用行动和扎实的制度建设查漏补缺;它是法治建设道路上的一次重要考试,车况好不好在坑洼不平的路上更易检验,考试不是目的,不断补齐短板、保证一路平安行驶才是最终目的。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发生在西安的“留置事件",如果能深深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建设,乃至举一反三、推而广之,对法治建设、责任政府、监督透明等都将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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