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位于西安市城东的一所幼儿园开学了,在向学生家长收费的同时老师强调,要在学费的钱上写上孩子的姓名,再交给班主任。(9月4日《华商报》)
因担心收到假币担责,便要求家长缴纳学费时,必须将自己孩子的名字写在人民币上,这种“笨办法”,居然出自肩负传道授业解惑责任的人民教师之手,实在是令学校教育蒙羞。相比之下,网友建议用汇款、信封、微信红包等方式交学费,均比收“人名币”的办法便利、文明和安全。
首先,人民币变身“人名币”,是实名制的一次滥用。同时,人民币变身“人名币”,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和尊严。人民币作为在我国市场流通的唯一货币,其权威地位神圣不可侵犯。为此,国家不仅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而且出台了《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在人民币上写名字做标记的行为,是一种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由于有关人民币保护的法律宣传缺位,加之对违法行为处罚不力,导致违法使用人民币事件频频发生。
然而,对于学校和老师收“人名币”的违法行为,竟然没有一个相关部门出面进行制止与查处,倒是媒体和家长,又客串了一次执法者的角色。因此,相关部门应切实担负起监管之责,加大对人民币保护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对人民币流通环节实施全程监督。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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