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印发《规定》规范案例指导工作
本报讯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下称《规定》),建立了指导性案例宣告失效机制,并明确了导致指导性案例失效的四种情形:案例援引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废止的;与新颁布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相冲突的;与最高检新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相冲突的;其他应当宣告失效的情形。
《规定》强调,检察机关的指导性案例只能由最高检统一发布。根据《规定》,指导性案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案件处理结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办理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政策掌握等方面对办理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省高检:启动铁路检察机关跨行政区划管辖试点改革
本报讯 陕西铁路检察机关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试点改革工作,经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6年1月18日起启动实施。而作为陕西省推进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试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内两级铁路检察院在保留现有职能不变的同时,将依法对试点改革后的两级铁路法院办理的西安、安康两市辖区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开展检察监督。
陕西检察客户端上线 群众指尖上预约办事
本报讯 1月22日,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一“陕西检察网"改版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客户端“陕西检察"上线新闻发布会现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常雁翔和政治部副主任赵莉萍在屏幕点击鼠标,陕西检察网新版暨新闻客户端正式开通上线。
据工作人员介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新闻客户端,采取自行开发设计与向第三方注册并行两种模式进行。客户端于22日下午上线,分为新闻、读图、视频、专题、互动5大栏目,尤其是互动栏目中将老百姓日常涉及的申诉、举报行贿档案查询、阅卷预约等事项全部纳入,群众只需动动手指就可预约办事。
司法部:陕西7个司法所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创新发展,近日,司法部发文表彰199个“全国模范司法所"和400个“全国先进司法所",599名“全国模范司法所长"。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长乐坊司法所等7个司法所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杜曲司法所等14个司法所获得“全国先进司法所",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司法所所长田华锋等21名司法所长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
经过各级组织推荐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司法部号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扎根基层、为民服务,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积极进取、勇于担当,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勤政廉洁、无私奉献,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省高院:全省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6679名
本报讯 2015年,全省法院落实和巩固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严把选任关口,改进选任方式,不断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
截至目前,全省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6679名,为基层法官总数的1.23倍,其中普通群众代表占65.8%,大专以上学历占61.4%,女性占36.1%,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占11.8%。改革试点启动后,各试点法院在辖区选民或常住人口中随机抽选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公民群众,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在审查审核、征求本人意见后,随机抽取法官员额数3至5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呈现出以基层群众为主、年龄结构合理、职业分布广泛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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