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原登荣)为更好地为创业者提供各项支持和服务,激发全民创业活力,西安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西安创业导师认定活动的通知》,自4月至6月,在西安市范围内认定并聘用一批创业导师。
通知要求,创业导师将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中专院校专家学者,社会咨询机构和科研开发推广机构等有关人员中认定选拨。服务对象主要针对城乡各类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创业企业经营者。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无偿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主要服务形式有,通过授课、咨询,使创业者进一步树立创业和竞争意识,掌握创业必备的工商、税务、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了解开办企业的扶持政策,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决策能力;对创业人员制定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论证和评审,根据需要提供指导服务;对组织开发和征集的创业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并向社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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