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商报A05版报道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举行听证会的现场情况,不少读者来电,就小区车位、业委会、大修基金、物业管理等相关情况发表了看法。即日起,华商报将征集15名读者就草案具体条例进行深入探讨,无论你是物业工作人员、业委会成员,还是业主代表,都可以拔打华商报热线029-88880000报名参加。
除了备受关注的小区小饭桌去留问题、大修基金应急使用问题,《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还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所必需的宣传等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前,将筹备经费交至政府部门设立的专用账户;对于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门窗位置,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等行为,可以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你对《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有话说,或者有意见和建议,可以拨打029-88880000留下联系方式,下周华商报将举办一个小型座谈会,集纳大家说法,并向西安市政府法制办转达。华商报记者 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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