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业内人士反映,西安街头一些卖稀饭的小贩所销售的杯装牛奶是由奶精和水勾兑而成,里边不含一点牛奶,这种“牛奶”对人体是有害的。华商报记者在西安街头不同的地方购买了6份杯装“牛奶”,并通过有关实验证实,这些杯装“牛奶”的蛋白质含量极低,连饮品都算不上。
明明卖的是牛奶,可消费者喝进肚子里的却没有一丁点牛奶的影子。这不禁让人想起赵丽蓉和巩汉林表演的小品《如此包装》中的一段台词:“宫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其实就是二锅头兑的白开水。”
确实,在近些年的公开报道里,自从有了神奇的食品添加剂,用食品添加剂兑成的食品,相关案例已经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了——“奶茶”、“白酒”、“豆浆”、“海蜇丝”、“凉拌粉丝”……
相对于大企业违法或者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来说,现制现售的小摊贩们则更难监管。一来,他们分布在大街小巷,人数庞大而又零散;二来,用食品添加剂兑水,这种以假充真往往并不会造成显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只要不出人命,就不为人注意,甚至久而久之,已经熟视无睹了。
客观地说,在现制现售的小摊贩给人们日常生活确实带来了“便利”和各色各样的“美味”之余,食品安全难以达标,却越来越令人担忧。在修订《食品安全法》时,食品小摊贩的监管问题就被屡屡提及。据报道,现在存在大量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据统计,从业人员在10人左右20人以下、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大约占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80%,再加上小于小微企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总量可能会达到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90%,所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整治工作历来都是食品监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换句话说,食品小摊贩需要治理,但问题是怎么能够有效治理,目前最大的共识是,在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方面,地方要立法治理,这被认为是对小摊贩治理的一个进步,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食品小摊贩问题的复杂性和多面性。
据相关推断,到2016年9月30日,各地将会完成小摊贩治理的地方立法工作。查阅媒体报道,甘肃、山东、四川等地近期就有相关立法的新闻。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也在督促地方制定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
值得一说的是,陕西的立法工作算是走在了全国前列,《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已于今年元旦起正式实施,但反观现实,假牛奶依然存在,这只能说明,有法可依之后,更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相关报道见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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