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端)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预计到2020年,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建立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街办)62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基地100个左右,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目标。
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实施意见》指出,西安市将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深入实施西安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户籍限制等歧视性规定。健全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全覆盖。
进一步放宽农民工返乡创业市场准入条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积极探索以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为抵押申办创业担保贷款试点工作。
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每个农民工都能享受一次有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打造网络创业培训平台。成立市级、区(县)级创业专家服务团,重点对本辖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提供指导服务,聘请创业专家服务团人员所需经费从创业孵化补贴资金中列支。至2017年,实施“万村万人”农村青年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计划,每年培训1万人以上。
推行银行代发工资解决欠薪问题
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劳动合同执法检查。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畅通农民工维权、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建立涉及农民工的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至2020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参保率达90%以上。开展西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同舟计划”,重点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形式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城镇常住农民工平等享受市民权利
西安市将有序放开农民工在城市落户限制。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使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都能够平等享受市民权利。
教育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对在公益性民办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支持经费。同时,完善职业病诊断、治疗、鉴定相关工作程序与制度。
将农民工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
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保障农民工适龄随迁子女平等享受预防接种服务。强化农民工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工作,逐步将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行政区划内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到2020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5%以上。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将农民工纳入服务范围。在有条件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降低农民工申请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
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降低农民工申请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将长期在西安市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纳入租赁型保障房和限价商品房保障范围,逐步开展农民工租赁补贴保障,对符合条件自主租房的农民工发放租金补贴。
加快健全完善住房金融制度,逐步实现公积金、商业信贷对农村转移人口购房的覆盖,提升农民工的购房能力。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有针对性的建设公共租赁用房,面向用工企业或农民工出租。支持鼓励大中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用房,专项用于农民工租住。规范集体宿舍建设标准,有效改善农民工临时居住条件。加强城中村、棚户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民工聚集区住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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