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障房供应量逐步加大,越来越多的群众申请居住。为提高保障房审核效率,方便群众办理,市房管局不断优化审核程序,简化办事环节,确保公平分配。
住房困难家庭在申请保障房时,仅需填写《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受理单据),婚姻、收入、车辆情况证明。不需再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出生证明,未婚证明及住房证明等材料。
对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工业园区企业,可由企业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为解决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居住证时限要求,市房管局最新规定,只要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受理单据,即可提前申请保障性住房,将居住证办理和保障房审核业务由串联审批优化为并联审批,缩短办事周期。对正在办理竣工备案或预售许可的保障房,市房管局将提前在媒体、网站发布报名公告,延长报名期限,待具备分配条件后现场摇号,并将摇号结果即时在市房管局网站公开,确保公平分配。
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租赁型保障房实施梯度租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2.89元/平方米.月缴纳租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分别按照基础租金的80%、100%执行,基础租金按照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90%确定,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 朱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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