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人员正在对扶梯进行检修
维保人员正在进行电梯日常维护
截至今年3月底,西安市电梯数量已经突破6万部。电梯安全备受社会关注,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市民乘梯安全,4月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正式印发。该文件对电梯安全的主体责任、监督机制、使用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百姓关心的电梯维修费用、电梯保险以及电梯内手机信号等问题也进行了详细规定。《意见》体现了西安市政府对电梯安全的重视,更体现着政府对于民生的关注。
电梯安全是项社会系统工程。电梯要安全,哪一个环节都不能有问题。因此,必须构建完备的责任体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电梯的使用管理主体,进一步夯实了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构建了完善的电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更新、经费保障、应急处置、综合防范机制。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意见》出台两个月来,市民、物业单位、维保单位等涉及电梯安全的相关部门对《意见》从知晓到了解再到付诸行动,各方积极贯彻,齐抓共管, 共同守护西安电梯安全。
设立标杆
《意见》让市民对电梯安全有新认识
随着西安市高层小区不断增加,小区电梯的拥有量也日益增长。目前,西安在用电梯总数已达到62271台,占到全省电梯总量的57%,年增速约15%左右。电梯数量激增的同时,电梯故障数也呈上升趋势,电梯管理不规范,维保质量不高,使用不科学、不文明等问题也显现出来。在之前的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小区居民乱摁按钮,用手或脚挡电梯门等不正确使用电梯的现象,的确很容易给电梯安全带来隐患。另外,一些小区房屋装修阶段疏于管理对电梯造成较大伤害,业主在新房装修装饰期间大量装修材料通过电梯上下运送,导致轿厢变形、导轨垂直度改变、固定件松动等,水泥、沙子等材料通过轿厢门和楼层门缝隙掉入电梯井道,掉落到轨道、钢丝绳等附件上,甚至控制系统受到影响,为后期的使用埋下隐患。
作为小区的重要配套设施之一,电梯的安全运行与否与使用该电梯的每一位业主密不可分。《意见》的出台,给市民们带来了什么影响呢?
近日,记者深入多个小区和写字楼,了解电梯安全以及市民对于《意见》的了解与认知。位于红缨路上的红缨花园小区有近10栋33层的高层住宅。这里的电梯间干净整齐,电梯内部96333标签和电梯安全标识清晰。乘坐电梯的小区居民也基本上都能够做到安全乘梯,不乱摁按钮。住在5号楼的郭师傅说道:“现在大家都非常重视电梯安全,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以前也不太清楚自己行为是否正确、是否安全,《意见》可以说给我们设立了标杆,让我们更加清楚自己的责任。只有认真履行,才能保障电梯能够安全送我们回家。”位于小寨的阳明国际写字楼内,电梯使用相比住宅小区还要频繁得多。但这里的电梯运行秩序井然,市民基本都是在楼口排队乘坐电梯。在21楼上班的小崔说道:“我每天坐电梯还是比较注意,首先是保障自己的安全,然后不要随意破坏电梯,这样大家都能享受到安全的环境。”另外,小崔还特别提到,自己和朋友都特别关注《意见》。“电梯的安全关系着每个人,《意见》体现了政府对电梯安全的关注,也让我们对电梯安全有了新的认识。”
落实责任
《意见》为物业管理电梯明确标准
一部电梯能否安全运行,与产品质量、日常维护保养、使用管理以及乘梯习惯等多种因素有关。这些因素涉及多个主体,包括电梯制造厂家、物业公司、维保单位、乘客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西安市质监局特设处负责人表示,对于电梯安全而言,首先,电梯生产制造企业把关电梯产品的质量。其次,建筑、设计、建设单位要严把电梯数量、容积、功能等选型配置参数,采购质量高的电梯。第三,生产或指定安装企业,对电梯的安装质量把关。第四,使用单位对电梯安全负责,应加强对电梯的日常检查、巡查和安全管理,发现故障和隐患及时消除。第五,维保单位应每15天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保证电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第六,业主应当文明使用,爱护电梯,共同监督,发现电梯异常或故障等问题要及时向物业反映,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市质监局局长景六刚则表示,物业单位作为电梯安全的“把门人”,负有重要的责任。如果物业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人员配备不足,日常安全管理不规范,日常巡检不细致。就很容易造成电梯安全的隐患。此次出台的《意见》对于电梯使用单位的物业企业责任和义务进行的详细明确,并列出12条细则,要求所有物业企业认真落实。
《意见》给物业企业电梯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采访中,不少物业公司均表示已经认真学习过《意见》,并将在日常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从而保障市民的乘梯安全。西安紫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东说道:“《意见》对于我们企业来说看似是‘紧箍咒\’,其实是道‘护身符\’。让我们对于电梯安全更加重视,从而预防事故,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物业公司服务得到业主的认可,不仅服务得好,更能服务得长久。”西安至诚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意见》对于物业管理电梯提出了标准和要求,今后工作也有了更加具体的目标,为管理好电梯,守好自己的职责指明了方向。
明确任务
《意见》让维保单位有了坚固“底线”
作为电梯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一环,电梯维保单位责任大,任务重。目前西安市电梯维保单位253家,维保单位数量多,小而散,良莠不齐。一些电梯使用单位在选择维保公司时重价格轻质量,导致电梯维保单位低价恶性竞争,部分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不足,维保作业不规范,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和质量得不到有效落实。面对这一现状,《意见》对于维保单位责任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维保单位必须15天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保。维保单位必须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排除,尤其在发生电梯困人故障后,维修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这是被大多数人都知晓的维保单位基本责任。此次《意见》对于维保单位的责任予以更加明确,一些细节也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对此,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维保部经理王平表示,目前维保公司已经开始严格贯彻《意见》。特别是对于15天维修和半小时到达救援现场都进行了要求。同时,企业所有工作人员一方面在质监部门接受电梯安全培训,一方面也在通过企业内部考核严格了维保制度。“现在谁要出问题,不仅要被曝光,还有可能被罚款。作为维保企业,我们时刻都保持着警惕。《意见》给我们拧紧了螺丝,也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工作对于电梯安全的意义。”王平说道。
电梯之所以难管,就是因为它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因此,更需要各方都明确自己的责任,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认真坚守,才能保障大家的安全。市质监局局长景六刚表示,电梯安全是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保证西安市的电梯安全,必须要有一流的产品质量、一流的施工质量、一流的维护保养质量、一流的管理质量。随着品质西安建设的提出,人们对于电梯安全的品质也有了更高的追求,这对电梯安全相关的单位来说,是压力更是动力。保证西安的电梯安全,必须从当下做起,从细节做起,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以高品质的管理保障电梯安全。 记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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