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 长安新闻 高陵新闻 蓝田新闻 周至新闻 户县新闻
地方网 > 陕西 > 西安市 > 西安新闻 > 正文

《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每年5月25日拟定为西安湿地日

来源:西安晚报 2016-06-23 21:28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记者 郭欣) 西安周边越来越多的湿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美景和乐趣。但是,湿地要怎样保护?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7月22日前,您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条例》拟将每年的5月25日定为西安湿地日。《条例》指出,市湿地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水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等部门编制本市湿地保护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条例》规定,在湿地保护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内,禁止新增定居人口,禁止从事与湿地保护、防洪、防汛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利用湿地资源应遵守不得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湿地生物资源的再生能力、不得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和生长环境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湿地内修建或扩建与湿地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围坝、道路及其他交通设施。

禁止在湿地保护范围内擅自开垦、填埋湿地;擅自挖塘、取土、采砂、采石、采矿、烧荒;破坏野生生物的栖息地以及鱼类洄游通道;擅自采集野生植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投毒、撒网、电击等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投放有害物种或者擅自引进外来物种;擅自抽取、排放湿地蓄水或截断湿地水源;向天然湿地内排放超标污水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倾倒固体废弃物等活动。

7月22日之前,您可以寄信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编71000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xafzbfgc@163.com,或发送传真至86788348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湿地——

是指天然或者人工形成的河流、湖泊、库塘、沼泽等常年或季节性积水、适宜野生生物生长、具有生态调控功能,并纳入湿地名录的潮湿地带和水域。被称为“大地之肾”。

本组稿件由记者付垚采写

新闻推荐

首届丝路散文奖揭晓 今年秋季在西安颁奖

本报讯(记者曾世湘)备受关注的首届丝路散文奖昨日揭晓,经评委会专家初评、二评、终评,著名散文作家王宗仁获特别贡献奖,肖云儒的《丝路云履》等5部散文集获最佳作品奖,另有15件作品获优秀奖。...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每年5月25日拟定为西安湿地日)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