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缴获的被盗赃物
10月5日18时许,王先生及朋友一行三人从东北自驾来西安旅游。6日凌晨零时许,他将自己的雷克萨斯越野车停放在东五路与尚勤路十字西50米处路南的人行道上后,去了附近一家酒店休息。
6日上午9时,王先生起床去车跟前查看时,发现右后车窗玻璃被砸,车内物品被洗劫一空。“我放在后备厢的一个行李箱被拉走了,里面有电脑、衣物。车内还有4000多元的现金,以及一台单反相机、一个望远镜和3个镜头,总价值超过20万元。”王先生告诉记者。随后他报了警,公安新城分局东五路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
通过调取案发地周边的视频监控,专案组发现,10月6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深色轿车停靠在受害人王先生的越野车旁,在多次踩点望风后,趁周围无人敲碎越野车后备厢侧窗,先后11次将越野车内的物品搬到深色轿车上,而后驾车逃离现场。通过调取犯罪嫌疑人来去路径上的多个监控视频,10个小时后,民警确定了作案车辆信息——陕AR26Xx,蓝色中华牌轿车。随即,专案组以车找人,通过该车辆的消除违章记录,初步判断莲湖区人穆某某有作案嫌疑。
专案组民警在莲湖区北院门八佳巷找到了其所驾驶的车辆,随后民警化装成游客和三轮车夫围绕车辆守株待兔。10月9日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出现在车辆旁。民警将其控制,并在车内和嫌疑人的住所起获作案工具和部分涉案赃物。嫌疑人穆某某对其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穆某某无业,为获取钱财便干起撬盗车内财物的勾当。2006年,其曾因盗窃车内财物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今年国庆节期间,其因经济拮据开始重操旧业,在节日期间专门针对外地牌号的越野车实施盗窃。与此同时,穆某某还交代了10月6日凌晨另两起案件。目前,专案组已追回王先生被盗的照相机1部、镜头3个、数码望远镜1个,初步估价约10余万元。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不要将车辆放在无人值守的地方,尽量选正规场所停放;人离开时,车内一定不要留大量财物。
文/图本报记者晁阳 实习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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