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欣)如果您是参保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却属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或异地转诊人员,就尽快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
据了解,西安市在今年6月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参保人员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备案后,就能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单位医保专干要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填写《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汇总表》,将表格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所需表格可在西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按照“参保地备案”的原则,市本级负责市上单位的备案,区县负责本区县参保单位的备案,铁路局社保经办中心负责铁路参保职工的备案。
国家异地结算平台默认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住院诊治,个人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si.12333.gov.cn)查询。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在当地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和参保地的支付比例进行结算,仅需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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