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持续关注了渭南20名律师车票被倒卖一事。
没有身份证,票是如何取出来的?铁路部门有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连续几天,三秦都市报记者就此问题多次联系出售这批车票的当事方西安火车站,但对方始终没有作出相关答复,只是让记者去12306官网上查询或拨打12306热线电话询问。
记者昨日又联系了此次律师团的成员小纪和地接社负责人周先生,双方均表示,接下来准备走法律程序,还自己一个公道。
律师 乘务部门应调查票从哪里来
地接社的行为是否涉嫌侵犯、泄露他人隐私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相关部门又该在此次事件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昨日,记者咨询了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的何睿律师。
何律师认为,地接社负责人周先生是通过正当、合理的渠道得到的这20名客户的信息,其行为不能算侵犯他人隐私。
“他也没有将客户信息买卖或交换给他人,来为自己谋取利益,所以也称不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至于泄露,我觉得也算不上,因为其他人拿到的是火车票,票面上的身份信息本来就是部分隐藏的。区分他的责任主要还是看他取得身份信息的渠道。”
何律师说,“我认为,周先生的问题主要在于违反约定,没有及时退票,导致别人该取的票取不出来,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的麻烦和损失。另外,作为旅游服务提供商,他涉嫌违规操作,在明知身份信息所属他人的情况下,还将这些票给其他人使用,也给这些人造成了一定损失,赔偿责任是一定要承担的。”何律师说,在这件事中,旅游局也应该承担起自己的监管责任,“不能说《旅游法》里没有规定就不管了,毕竟是旅行社的上级监管部门。”
至于乘务部门,何律师指出,“他们始终没有明确回应,在只有身份证号和姓名无法出票的情况下,旅行社是从哪里把票取出来的?如果是如旅行社自己所说,在乘务部门有特殊渠道,这就违背了实名制购票的规定。如果是通过其他的渠道得来,乘务部门更应该封堵漏洞,并严厉打击这种行为,以免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地接团和律师团 准备走法律程序
用20名律师的身份信息购买的车票被倒卖给了其他旅行社的游客,律师团质疑此举“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而此次青海游地接团的负责人周先生虽然承认倒卖车票是其所为,但对于律师团的质疑却有话要说。
周先生告诉记者:“我承认我违规操作,但我没有违法。至于是否侵犯公民隐私,等这段时间忙完手头上的事,我会将这件事起诉到法院,请求一个公正的裁决。说起违法,我反而觉得律师团存在欺诈行为。他们掏钱补办票,到西安站后再把补办票的钱一退,白白坐了一趟车。这个车票钱是我方出的,我们这边的客人却被赶到了餐车上。”
对“白白坐了趟车”这一说法,当事人小纪表示,补票上车相关事宜都是由他们后来订的这家旅行社的跟团导游全权处理的。“据我们所知,补办车票所交的钱现在都还没有退回来,而且因为地接社取了6点的车票,导致我们最后订的4点多那班票取不出来,没能退票。算起来我们还多损失了一趟车票钱。”
针对周先生所说的因复印件传送太晚,导致产生退票费用无人承担,才将火车票倒卖一事,小纪称,他们确实是7月20日终止的合约,7月26日才将复印件传过去,“但因为陕西国旅的人前期承诺了退票费他们自己承担损失,全额退款,我们才不答应承担手续费的。”
小纪告诉记者,他们律师团目前已经成立了维权小组,也已准备好相关材料,“接下来一方面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一方面是向旅游局反馈,要求他们进行调查。”
本报记者张晴悦 实习生刘闽玲
是谁倒卖了我们的车票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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