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佳)为警示教育更多司机能遵守交规,文明驾驶,西安市交警支队自2017年1月起,每月月末都会公布“终身禁驾”名单。今年7月,又有8人被“终身禁驾”,这8人同以往一样,均涉及醉酒驾车或肇事逃逸。
西安交警相关负责人昨告诉三秦都市报记者,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一旦被“终身禁驾”,意味着今后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能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终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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