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木须虫
自打穿上马甲,环卫工王大姐总觉得哪里不对劲。马甲背后印有标语: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落款则是“西安XX补习学校宣”字样。“环卫工工服印补习学校广告合适吗?”近日,这样一个帖子引来众多网友关注。发帖网友称,环卫工人成了活体广告牌,“不要让他们打扫了城市,却污染了自己的衣服”。(8月9日《三秦都市报》)
从商业赞助模式来看,环卫工马甲印上赞助单位信息没有什么不妥。但是环卫工作业不是市场职业行为,因而引发争议:一是这种方式是不是合适与严肃,二是广告选择是否影响城市形象。严格来说,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环卫工的“广告马甲”本身不违法。
事实上,“广告马甲”的真正问题并不在广告本身,而在于城管与商家合作方式是否恰当。媒体报道显示,发给环卫工的马甲与交警的背心相似,属于反光服装。显然马甲是保护环卫工人夜间作业安全的,那么这种配备即是单位应尽的责任,是公共机构的必须支出,若转而由商家买单,其实并不合理。
引入商家参与城市管理,共同创造美好城市,并不乏善意;商家通过赞助获得商业影响力,也是双赢之举。不过无论如何,商家参与合作,理应是参与、增色、(益的角色,而非替代。“广告马甲”拷问着公益合作界线,城管与商家的合作不能将公益与公共职责混为一谈。商家可以参与城市管理的公益宣传,也可以关爱环卫工,但是以城管的职责而论需要桥归桥、路归路。比如,针对环卫工街头工作条件艰苦的特点,商家可参与赞助,建设一些休息场所,赠送一些设备,或者开展一些主题公益活动,倡导一种社会价值导向,始终把公益作为核心。相反,利用商业赞助装备的方式,事实上就是赤裸裸的广告。城管部门更应谨守与商家合作的界线,引导商家参与公益,以尽社会责任,同时也应防止商家假借公益之名行商业营销之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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