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志杰通讯员石萌)男子骑摩托车时与他人车辆相撞受伤,起诉到法院请求赔偿。经法官调解,伤者获近10万元赔偿。
今年4月的一个早晨,家住鄠邑区祖庵镇的温某骑一辆摩托车去上班。行驶到鄠邑区南北二号路与丁村北出村路十字时,与一辆陕A牌号的轿车相撞,温某受伤。后经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轿车驾驶员肖某与温某均负事故同等责任。
温某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37667元,而且面临因伤致残的状况。5月15日,温某诉至鄠邑区法院,要求肖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97279.11元。
虽说起诉到了法院,但温某还是犯了难,因为伤势较重,病床上一躺就是多半年,不但没有了收入,家中又面临着巨额花销。想到一打官司,动辄数月时间,中间又有漫长的司法鉴定期和鉴定费花销,温某直犯愁。
由于双方就温某的伤残等级等意见相对一致,在法官耐心的工作下,双方终于就温某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达成调解协议。9月5日记者获悉,温某如数拿到了自己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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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温某的损失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得到了赔偿,关键就在于省去了司法鉴定。办案法官提醒,并不是每个交通事故案都能省去鉴定环节快速地处理,这需要事故伤者提前做好充分的应诉准备:
损失数额要算好。事故伤者要将自己的每一项花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合理的计算标准列明。
证据材料细准备。要将自己住院病案、医疗费票据等相关材料及误工、护理等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准备齐全。
伤情等级详咨询。事先可以在专业权威的鉴定机构进行充分的咨询,将自己的伤情状况如实陈述,做到心中有数。
到了法庭和为贵。切莫和保险公司进行无谓的争吵,应当“以和为贵”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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