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辉)为进一步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近日西安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
为严格落实关于调整西安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落实西安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市房管局通告明确指出,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通知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代理销售公司,一经查实,取消并停止一切代理业务。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经纪机构,一经查实,责令停业整顿,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代理、销售及经纪服务资格。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西安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对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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