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晓瑞)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实现对黑恶势力精准打击,省公安厅即日起面向全社会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多种途径举报,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还将获得1千至5千元的奖励。
据介绍,省公安厅面向全社会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举报内容主要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的黑恶势力,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等共十类。
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据当地实际和案件情况,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予以现金1000—5000元的奖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视情况提高奖金额度。
发现相关线索,市民群众可直接拨打“110”或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举报电话,或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也可通过网络和信件举报,省公安厅“扫黑办”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邮编:710016。举报电话:029-86165840(工作时间)、029-86165651。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gat.shaan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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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包括十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控制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果业收储、养殖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6.在各类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开设赌场、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操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处理,受雇他人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等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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