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在这张“西安市规范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督查表”上看到,共有16个督查项目:
1.是否有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是否公示,是否存在与办学许可证不符项目,门头名称是否与办学证件一致。
2.是否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是否公示。
3.是否公示收退费项目、标准及退费程序;是否公示举报电话。
4.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5.是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是否经审批部门审核备案;是否将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向社会公布。
6.是否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课程)教育。
7.是否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奥数赛等行为。
8.是否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是否组织或安排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全日制教育教学活动(寒暑假除外);是否存在虚假广告。
9.是否存在为学生代办学籍;是否存在代办转学;是否存在挂靠学籍;是否存在承诺上名校等宣传行为。
10.是否存在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授课行为。
11.是否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代课教师基本信息。
12.招生宣传内容是否有“唯一”、“最好”等描述性词语;是否有承诺升学或就业等内容;是否有学生升学宣传;是否张贴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13.从事同步文化课任课教职人员有无教师资格证。
14.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15.2017年区县教育部门是否上门检查过;2018年至今区县教育部门是否上门检查。
16.区县教育部门是否对机构下发过整改通知书,是否对整改事项跟踪督办。
新闻推荐
伍颖蒲俊婷记者张允铎3月9日下午,西安市未央区新光小学在教导处以及六年级老师们的精心筹备下,成功地召开了新学期六年级学生家长会。下午2:20分,以“家校合力,共育良才”为主题的家长会在伍颖主任...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