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钱,你们逮捕我吧……”这是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的嫌疑人王某见到检察官时说的第一句话。近日,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面对态度消极的嫌疑人王某,检察官耐心为其讲解法律政策及其行为的严重后果。经过开导,王某主动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偿付了所有员工工资共计16万余元。
担心掏了钱还被抓 老板消极对抗
2014年4月,嫌疑人王某使用捡拾到的他人身份证在工商局注册成立某收藏公司,后因经营不善于2015年10月倒闭,拖欠20余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王某去向不明。2017年12月,一直藏匿的王某被上网追逃抓获。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王某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态度却极为消极。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见状,立刻调整了思路,心平气和地与王某拉起了家常。当聊到王某母亲的时候,他眼圈红了,请求检察官不要将自己涉嫌犯罪的事情告诉年迈的母亲。
同时王某告诉检察官,自己生意失败,经济上确实有困难,又担心即使自己偿还了工人工资,还会被法律制裁,所以才产生了消极抵触的念头。
积极筹钱获谅解 免予批捕
检察官一方面给王某释法说理,打消其内心的顾虑,告诉他虽然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如能及时偿还工人工资,积极配合,减少被害人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另一方面,检察官告诉王某,因其拖欠工人工资,部分员工生活困难,有的甚至引发家庭矛盾。王某听后悔恨不已。
莲湖区检察院通过公安机关联系到王某的妻子,向其讲明政策,并让其配合做好王某的思想工作。短短几天时间,王某及其家人积极配合,在审查逮捕截止日前,偿还了所有员工工资16万元。
莲湖区检察院依法认定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逮捕必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不批准逮捕,建议移送审查起诉。面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王某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连连道谢。
发生劳动争议时 要及时解决
办案检察官介绍,此类案件有四个特点,首先犯罪嫌疑人多为“小老板”“包工头”,这些人本身资金链脆弱,经不起市场波动。其次,受害人多为农民工,本身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比较淡薄,遇到欠薪往往手足无措,导致欠薪一拖再拖。
此外,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往往未签订劳动合同,欠薪后没有证据,维权难,而且还伴随着双方关于工资数额的争议。最后,雇佣关系具有随意性,有很大一部分工人是所谓的“日工”“点工”,多跟着朋友、熟人一起干,工头、工作地点等经常发生变化。
本报记者谢斌 通讯员刘利鸿
说法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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