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锋安)西安市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不断探索救助模式,完善救助体系,形成了衔接无缝隙、保障无盲区、关怀有温度的工作态势,市民政局探索的1+N社会救助体系做法被新华社、《中国社会报》在全国宣传推介。
西安市1998年实施城市低保制度、2005年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20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西安市在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逐步建立和健全了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即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教育资助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高龄老人生活保障补贴制度、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渐退帮扶制度、分类施保制度等为补充的救助制度体系。其目的在于使各类困难群众和保障对象,都能够得到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从而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救助链。
1+N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着眼看于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拓展救助的范围;着眼于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适时提高救助标准;着眼于全面脱贫攻坚,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教育资助为例,过去,西安市主要对低保对象子女考入大学本科、专科以及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子女考入中专技校的学生,按照每人7000元、50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去年以来,又把教育资助的范围延伸到农村困难家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给予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生活救助金。同时,还通过市慈善会等社会力量资助农村贫困中小学生,从而实现了教育救助的全覆盖。在完善惠老政策方面,把补贴年龄从70周岁以上、下延到65周岁-69周岁,凡在此范围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可以领到政府发给的50元补助金。同时,推行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对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等六类60岁以上老人,由政府补贴购买保险,仅去年全市受益老人达到24万人。
1+N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解决了过去在社会救助方面间断性、碎片化的问题,使制度设立更加完善,操作程序更加规范,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目标要求,引起了各方面的广泛关注,2018年春节期间,新华社向全国播发了西安市的做法,前不久《中国社会报》在一版显著位置介绍了西安市的经验,陕西省民政厅将其作为亮点工作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予以推介,许多兄弟城市同行们,多次来西安市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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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