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 王孟颖 范启彬 通讯员 徐易辰 汤永健)近日,未央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案件中,嫌疑人邵某假称让受害人承揽工程项目骗取其共计30万元,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葛某批捕逮捕。
2015年11月份的一天,邵某接到葛某电话称,兰州某集团在西安市有个开发项目叫某某项目,让其交10万元工程意向金,邵某将10万元现金交给对方。2016年1月,葛某称该项目要开工了,让邵某再交20万元的工程意向金,并且承诺在年后签订合同。邵某便又分两次委托他人向葛某转账共20万元。
在2016年3月之后,葛某一直找理由推脱,合同一直未签订,工程也一直没有开工。直到2017年7月份,该项目才立项,并且该项目负责人称自己从未委托葛某向邵某收取工程意向金等任何费用。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葛某进行立案侦查。近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葛某批捕逮捕。
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在经济往来时,人们务必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他人的花言巧语给欺骗,最好对他人的身份调查清楚了再进行交易,以防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本案被害人轻信他人的一面之词就转账于人,并且多次转账后都没有察觉可疑,直到最后才发现他人竟是冒充身份进行诈骗。所以在经济往来中要提高警惕性,否则容易被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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