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地域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办法》,将以对破坏秦岭北麓生态环境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无禁区”为总要求,搭建市、区县(高新区)、镇街、村和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四级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处置联动、责任到人”的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监管网格,落实“属地管理,网格全覆盖;快速发现,迅速处置;建立日常巡查检查、问题报告移交、问题催办督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
根据《办法》,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网格化工作全面负责,以沿山区县(高新区)、镇街、村(社区)、景区、林场、自然保护区、企事业单位为责任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秦岭生态环境管理网格。全市设1个一级网格(市级),7个二级网格(沿山六区县、高新区),48个三级网格(镇街、景区管理局),1572个四级网格(村、社区以及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一级网格由市长任网格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网格长,各沿山区县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为网格员,由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一级网格的日常管理。沿山区县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任二级网格网格长,分管副区县长、副主任任副网格长,沿山区县、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
根据《办法》,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应发挥一级、二级网格组织、指挥、督查、协调的领导作用,发挥三级、四级网格巡查、发现、上报、及时处置的基础作用。对发现的问题,逐级负责,分级办理,推动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到位。将建立巡查检查、违法违规处置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信息化管理平台要求严格落实并完善电子档案,建立健全处置问题和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办法》要求,将搭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控指挥调度中心,实施空、天、地一体化监控体系,采取卫星遥感全域动态监测,重点地段视频监控,各级网格员移动执法终端定点监控,提升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效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市秦管会发〔2017〕2号)即废止。(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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