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璟霖 通讯员 惠凡
2019年4月23日上午,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恶势力团伙非法收取“卫生费”案件提起公诉,未央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6年底开始,被告人席某在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东路,向该地流动摊位的摊主收取“卫生费”,收费标准为每月600元或者每天10~30元不等,如果不交钱就不允许摆摊。被告人田某为该地摊主,被告人乔某为席某雇用的运送煤气员工,两人分别于2017年9月、2018年8月起受席某委托收取费用。三人以收取“卫生费”为由,实施敲诈勒索,获取非法利益,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向21名摊主收取费用共计35390元。
席某在得知公安机关调查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后,找到被告李某(系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董事长),二人于2018年10月签订《市场管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某村商业中心周边零散商户的管理及卫生费的征收由席某承包,席某则每年向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交2万元承包费,将时间倒签为2018年7月。
最终未央区法院经审理当庭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席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判处田某犯敲诈勒索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乔某犯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5000元。李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新闻推荐
记者郑亚雷通讯员王璐任午铭在显微镜下,所有的精子看起来都像一只小蝌蚪,他们的形态也各有不同。有的脑袋大又圆(土肥圆);有的...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