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好心收留网友,游手好闲的网友却趁其家中无人,盗走了两台笔记本电脑。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子。
张某与被告人王某在网吧上网时相识,平日有零星交往。今年3月,王某向张某提出自己没有工作和收入,希望借住在其家中的请求。张某出于同情,答应了其借宿请求。和他们一起合住的,还有张某的表妹刘某某。
白天,张某外出工作时,王某就独自在家上网。3月3日上午,王某萌生盗窃的念头,于是趁张某家中无人,盗走张某表妹刘某某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和联想笔记本电脑各一台。随后,王某将苹果笔记本电脑销赃,获得赃款2000元。另一台联想电脑在销赃途中遗失。
张某和表妹发现家中被盗后立即报警,但因该小区内没有安装监控设备,无法直接确定嫌疑人身份。后张某配合公安机关依次走访小区外门面房经营户,终于在一烟酒店的监控视频中,发现王某携带电脑走出小区的轨迹。但张某与王某交往并不深,只知王某是咸阳一带的人,对其家庭住址、身份情况一概不知,之前留存的王某电话也早已打不通。后张某在翻看电话记录时,无意间发现王某曾用其手机拨打过一个陌生号码,拨打后,才得知对方也在寻找王某。二人在电话中商议共同“抓捕”王某,后对咸阳市网吧进行地毯式搜寻。
3月14日,二人终于在秦皇路一网吧内“擒获”了王某,并从咸阳将王某扭送到报案的西安经开区某派出所。经鉴定,其所盗的苹果牌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2919元、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3450元。
未央法院审理该案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后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对王某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并责令其向刘某某退赔损失6369元。
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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