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西安 今日长安 今日高陵 今日蓝田 今日周至 今日户县
地方网 > 陕西 > 西安市 > 今日西安 > 正文

男子诉讼讨要加班费 法官:需保留相关证据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9-09-16 02:59   https://www.yybnet.net/

加班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十分常见。可能有不少人认为,只要在下班时间之外工作都属于加班,加班费自然是少不了的。但市民雷某提起诉讼讨要加班费,就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这是怎么回事?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李波,就此案进行了说法。

雷某与某物业公司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雷某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裁决该物业公司给付雷某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共7000余元。该物业公司不服,经申请,西安中院撤销了仲裁裁决中关于加班费的内容。

后雷某向未央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其主张的加班费7000余元,该物业公司不服又上诉至西安中院,案件被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期间,经未央法院主持调解,该物业公司支付了雷某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为什么7000余元的加班费,如此一波三折,一次撤裁、一次发还?李波法官就此释法称,关键在于,雷某未能就其加班的事实提供证据,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某物业公司掌握其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综上,经用人单位安排,或经单位审批同意的延时工作才属于加班。如果劳动者未经审批自行延时工作,不能被认定加班。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劳动者主张加班费要承担举证责任。如不能提供任何关于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将会承担因举证不足带来的法律后果。

在此,法官也提醒大家,单位安排加班,最好留存书面的加班审批单,并保留好其他证据,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张晴悦

新闻推荐

经开区常青二路 灞桥区新医路多项问题已整改

经开区常青二路9月11日,华商报A08版刊登了经开区常青二路存在出店经营、破坏绿化带等问题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盛赞成就喜看变化2019-09-16 00:33
猜你喜欢:
评论:(男子诉讼讨要加班费 法官:需保留相关证据)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