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购物消费旺季到来,不少商家推出各类优惠活动,以赠品促消费的举措层出不穷。对此,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商家提供的赠品应取得质量确保和“三包”服务,经营者所赠商品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享有同等的权益,商家不得设置“赠品免费所以免责”等条款。
提示表明,商家促销活动中的赠品一般价值较低,加上属于无偿赠送,出现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往往会放弃追究商家责任。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看,“免费”不等于“免责”。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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