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荣)12月4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依法对关某锋、关某强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3年6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关某锋2007年开始以在西安火车站附近介绍旅客住店、拉客“召嫖”为业,其间虽多次被查处,仍不思悔改。自2017年6月起,关某锋先后纠集十余人,逐渐形成以其为首的较为稳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以一名“打手”、一名“小姐”、一名“司机”组成作案小组,在西安市范围内,多次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同期,被告人关某强与赵某某等人亦从事此类活动。2018年4月20日关某锋组建成立了专门为该组织在网络上“召嫖”“派单”“转单”、记账的“工作室”,并交予关某强进行管理。“工作室”的成立,标志着以关某锋、关某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已发展成为包括“聊单手”“打手”“小姐”“司机”、提供“二维码”收款者的自成体系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新城法院审理认为,该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先后在西安多个核心区域内的各大酒店、宾馆大肆实施抢劫、敲诈勒索、诈骗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从被告人手机中共计提取被拉黑的手机号码多达1778条,非法所得人民币460余万元,已在该非法行业中形成重要影响,扰乱了社会治安,影响恶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关某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关某强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7年7个月不等刑期。
新闻推荐
阳光讯(记者张晨斌文/图)11月29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席王中心小学开展主题为“走进学校,参与管理;走进教室,关注教育;走近孩子,促...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