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车让人”,不仅体现着一座城市对生命的尊重,也直接反映着城市的文明程度。《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一年以来,“车让人·人守规”已经在大西安蔚然成风。这正是西安市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缩影。
12月9日,省人大“40年·深情回眸再出发”采访组来到西安市,了解西安市人大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城市的发展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人大主导”立法促进文明行为
2018年西安获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围绕这个大目标,西安市人大坚持在立法相关环节组织协调上的主导性,针对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与社会文明程度这一目的,组织人员到杭州、厦门、广州学习调研,并结合西安自身的特点,出台了《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以前政府就像流水线上的设计车间,而人大则像是成品车间,针对政府的立法计划去进行‘制作’和‘加工’。如今,我们坚持人大在立法相关环节组织协调上的主导性,对于某些重要的立法项目,积极探索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吸纳政府和有关方面参与。”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牛犁介绍,去年颁布的《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人大主导”的立法项目之一。该条例不仅对一些基本行为做出了文明规范,还提出了一些值得鼓励和学习的高尚行为。同时,针对不良行为创新惩戒制度,通过将不良行为进行范围内曝光、让违反者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让文明行为规范更加深入人心。
自2018年9月1日《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不进入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不违规载人、载物,行人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等已成为西安市民出行的自觉和习惯,“车让人·人守规”在大西安蔚然成风。
聚焦群众利益确定立法项目
在确定立法项目时,西安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交通、养老、环保等切身利益方面立法项目优先安排,通过立法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立法过程中,通过不断强化对立法决策、法规内容的把控,对于分歧较大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
今年,西安市出台了《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社区教育应针对社区内不同教育对象,开展法治教育、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早期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等教育活动,传承地方特色文化,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从全国范围来讲,西安是继成都之后第二个制定社区教育地方性法规的城市。在市、区县、街道(镇)、社区(村)分别设立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学点,建立四级社区教育机构,一方面是满足社区群众对接受教育的一种需求,另一方面对社区治理而言,也有很积极的意义。”牛犁说。
下一步,西安市人大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对全市现行有效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同时,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城市地下管廊建设、非机动车非法营运等热点问题的立法进程,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立法带来的制度红利、法治红利,保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报记者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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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