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艺)12月2日,西安市临潼区法院收到区政府《关于对司法建议书涉及情况的函》,就该院此前提出的相关司法建议进行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
近期,临潼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原告某有限公司、孙某与被告某器皿厂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某干休所与被告焦某莉租赁合同纠纷案,两案均存在双方同一日期就同一房屋租赁事宜,签订两份不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市场乱象。该院在审判工作中还发现,有的企业在履行合同时随意变更合同内容,随意盖章确认相关事务,离任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及时移交相关合同资料等情形。
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合理利用司法资源,临潼区法院从合同的规范化监管、加强企业法治教育、加强离任移交管理等方面,向区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发出后,区委书记王浩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区政府迅速召集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工业集团、市场监管局、科技工信和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予以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并表示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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