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朋友聚会还是家庭聚会,开心时刻少不了多喝几杯。可喝酒后,千万别开车。昨日,记者从阎良交警大队了解到,这俩人就因为贪杯喝酒后还驾车被民警查获。
9月4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5岁,山东菏泽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人民路被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后经检验,其血醇浓度为249.60mg/100ml,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刑事拘留。
8月28日1时许,犯罪嫌疑人许某,男,28岁,临潼区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阎良区润天路壳牌加油站门前路段时,被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后经检验,其血醇浓度为92.35mg/100ml,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被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刑事拘留。
文/图本报记者葛兰实习生李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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