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辉)1月14日,市住建局针对一家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不及时支付房东房租等行为,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市民注意风险预判。
近日,市住建局集中收到大量群众投诉,反映陕西嘉宸美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该企业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中贸广场15号楼2单元710室)在经营住房租赁业务时,存在不及时支付房东房租,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造成房屋租赁当事人(租户)、房屋所有权人(房东)与该公司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市住建局提醒市民在与租赁企业进行租房交易时,切勿选择经营异常企业,注意风险预判,避免财产损失,应选择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已接受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租赁企业。租客支付房租时,将租金缴存至租赁企业的资金监管账户,尽量选择不超过3个月的支付周期,避免支付较大额度房租,防止“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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