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雷)偷窥朋友手机支付密码,盗刷朋友支付宝1900余元。近日,嫌疑人郭某被公安阎良分局依法刑拘。
“真是怪事,我没有进行任何操作,但支付宝绑定银行卡里的1900多元却不翼而飞,支付宝也没有任何转账痕迹。”1月12日,公安阎良分局阎良派出所接到群众唐某的报警。随后,民警查看了唐某的手机,却发现无任何提醒取款、消费记录。“怎么可能?现在通过支付宝支付,都应该有记录啊,你不会记错吧?”民警疑惑地问道,但通过与唐某沟通,民警觉得对方不像是说谎。
针对这起离奇的支付宝被盗刷案件,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继续询问受害人,看其是否将密码等信息泄露给他人。另一路到银行调取受害人银行流水等相关信息。随后,银行流水账单上一个郭某的名字,引起了唐某疑问:“我没有给郭某转过钱啊。”根据这条线索,民警辗转多地,历经48小时,最终于1月14日在西安一宾馆将嫌疑人郭某抓获。
嫌疑人郭某供述,自己曾经借宿在同学唐某处,趁唐某酒后玩手机时,偷偷记住唐某的手机密码和支付宝密码。刚开始,他利用唐某手机向自己的支付宝转账,并删除转账记录。后来又利用自己手机登录唐某的支付宝账号进行消费,每次消费后,将记录全部删除。他先后十余次使用唐某的支付宝进行转账、消费等,共计盗窃唐某支付宝账户1900余元。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郭某对其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阎良警方依法将郭某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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